言论提要:哪有无休止试行下去的道理?一个“试行”,让多少霸王条款、收费暗洞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既然无法找到合法合理的“实行”理由,那就该立即叫停这场闹剧。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陕西宝鸡打包征收全年路桥费,走不走都需交钱。这真是“霸王”再现。
在众多“年票制城市”中,宝鸡本是不起眼的一个。但在宝鸡,这样的年票制,可能要比其他地方的更为恶劣,因为当地将年检与年票捆绑,不买年票休想年检。不挨骂才怪。
年票制最大的问题是强制消费、糊涂管理。“谁使用谁交费”,这是车辆过路的基本原则。但年票制把这个原则扔到一边。公路本姓“公”,但年票制一来,公路难“公”。广州车主陈女士说: “我的活动范围基本在珠江以北,一年去不了几次珠江以南地区,要去也不过几块钱的过桥费,凭什么一纸令下,每年要交900 多元?”
年票制设立的初衷,一般是解决历史遗留的公路建设还贷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路桥收费必须专款专用,征收的“年票费”应用于偿还城市路桥、隧道建设的贷款。但新华社记者在各地政府官网搜索到的公开信息、各地财政预算报告中, 对于每年数亿元的“年票费”,都只是笼统表述、模糊不清。
更有甚者,一些地方趁机将本应该尽快取消的非高速公路纳入年票制的收费范围,或把实行年票制也当成收费站撤并的条件,可以说是故意搅浑水,从中谋利。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曾一语揭破:“统贷统还”的年票制,实质上变成了一种将收费路桥债务打包强摊给百姓、直接掏百姓口袋填债务窟窿的办法。
一边是背离民意强力推行,暴露种种弊端,一边是说尽“歪理”,极力维护年票制的实际存在。
纵观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年票制的辩解,“合法”性最抢眼。但实际上,只要《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禁止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没有取消,所谓的“合法论”就不攻自破。地方官员强力抛出“合法论”,不过是拿违反上位法的地方法规或土政策来自我遮挡。说白了还是舍不得丢下这棵“摇钱树”。
年票制师出无名而又“倒行逆施”,当然激起民意反弹。羊城晚报报道过,广州近三年来每年有15%的车主未缴年费。今年5月消息,广东省政协走访1500人,98%的人建议废除年票制。
前几年,南京拟实行年次票制曾一度引起沸沸扬扬的争议,后未有下文。而在国内,也有武汉等城市的取消年票制,但总的来说,年票制尾大不掉,不使出强大推力则难以撼动。
现时,解决年票制的时间节点其实已到。据新华社报道,年票制模式这些年已在全国百余城市试行。陕西宝鸡已经试行八年,广州的试行年限更长。哪有无休止试行下去的道理?一个“试行”,让多少霸王条款、收费暗洞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既然无法找到合法合理的“实行”理由,那就该立即叫停这场闹剧。
前年,有广东市民质疑年票制,呈信国务院法制办。毫无疑问,年票制已形成一股乱象,地方政府的自觉是靠不住的,高层当下决心予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