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尹有文)昨天,网友“泰兴平凡人”网上发帖称,泰州泰兴市一辆车身带有“中国交通管理”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车辆号牌为苏MJ3015,经常违规停放。
泰兴市公安交巡警大队大队长陈今文介绍,苏MJ3015于2006年2月20日在泰州车管所过户,“过户前属于泰兴市公路管理站,现在的车主叫泰兴市中进土石方有限责任公司。”他表示,过户时,泰兴市公路管理站有责任把标志去掉。
昨天下午,泰兴市交通运输局一名田姓工作人员答复称,该车多年前公车改制时拍卖给了地方一个人,“当时协议上说明,必须把交通标志去掉,但是他一直没有去掉。”车主张先生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多年前单位改制公车拍卖,当时花了5万块钱买回了这辆车。“过户换行驶证时,改照片要打报告到泰州车管所,比较麻烦,所以一直没有改。”张先生说,后来将车挂在亲戚公司名下,车牌号没有换,户头换成了公司的名字,“开这个车出去多多少少有点好处。”在快报记者追问下,张先生说,“有了这个标志,在路上开车安全一些,过收费站时也可以不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