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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想要回手机?拿1600元“赎金”来
失主郁闷发帖引热议,律师称归还捡拾财物可收合理“保管费”

  外出旅游手机丢了,好不容易联系上了捡到手机的人,却被索要“赎金”。在刚过去的国庆节期间,苏州一位网友就碰上了这样的窝心事。捡到了别人的手机,物归原主能不能收“辛苦费”?律师表示,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收取合理费用并不违法,但若因为谈价不成将捡来的东西据为己有,则触犯了法律。

  据网友“月落霜满天”称,今年10月4日国庆假期,他前往上海观看音乐节。当天从露营区回车上放东西的时候,不小心丢失了一部三星智能手机。发觉手机遗失后,“月落霜满天”赶紧借了电话回拨自己的手机,连拨了几次都是无人接听,不久就关机了。

  回到苏州后,“月落霜满天”通过三星账号锁定技术很快定位了手机。手机自动发送的信息显示,SIM卡已被更改,使用了新号码。连续拨打该号码几次后,“月落霜满天”联系上了对方。原以为对方会把手机还给自己,但“月落霜满天”得到的回复却是要支付1600元才能“赎回”。一番讨价还价后,对方坚持不松口,“月落霜满天”只好假装答应,计划碰头交易时再报警要回手机。双方约定,10月7日下午碰头交易。不过在当天上午,“月落霜满天”接到了对方发来的短信,称手机已不在自己手里,没法交易了。眼看刚定位到的手机就这么没了,“月落霜满天”既气愤又无奈,在苏州当地论坛发帖,希望能得到网友的帮助。

  上述网帖发出后,随即引来了不少网友对捡到物品归还该不该要“辛苦费”的热议。 网友“天涯111”说:“这种公然开价还手机的情况和勒索无异啊,赶紧报警!”不过网友“红桃K”认为:“还手机适当弄点辛苦费无可厚非,但这么强要,狮子大开口,太不应该了。”昨天,记者通过网络联系了“月落霜满天”,但截至傍晚发稿时,没有得到回应。

  律师观点

  苏州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陆耀华表示,法律规定,拾得人在拾得财物后,如在保管过程中产生了必要费用,失人需要支付费用。拾得人收取合理“保管费”并不违法,但如果漫天要价,在遭失主拒绝后将财物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时,就涉嫌“侵占拾遗财物罪”。此外,如果拾得人一定要拿到钱款后才肯归还财物,失主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拾得人。何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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