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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新《旅游法》实施后
导游嫌收入低改行

  10月1日,中国新《旅游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导游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过,“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9月份还是导游身份的陈小姐告诉记者,从10月份开始自己已经不从事带团工作了,“现在在做与旅游相关的幕后工作。”因为她之前预判,在新《旅游法》正式实施之后,自己的收入将大打折扣,再加上没有精力带团,因此提前转型,选择从事与旅游相关的其他工作。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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