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苏州市物价局举行了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记者昨天从物价局获悉,最终调价方案已经获批并正式公布: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气价,以户年600立方米为分档线,600立方米以内每立方米由2.2元调至2.48元;超过600立方米部分,每立方米价格为3.1元。新价格自10月1日起执行,10月1日后的第一次抄表执行原价格,第二次抄表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
蒋文龙
天然气阶梯气价,分两档实施
3月18日,苏州市物价局召开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20名代表就实行阶梯气价、扩大用气补贴范围、降低调价幅度、延迟调价时间等方面提意见。日前,调价方案已在苏州市物价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根据调价方案,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8元,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2元调至2.48元。居民生活用管道煤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14元,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1元调整为1.24元。
调价方案的一大亮点便是采纳了大部分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实行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居民用户每户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内(含600立方米)为第一档,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48元;每户年用气量超过600立方米的部分为第二档,超过部分的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1元,比第一档价格高25%。此外,对户籍人口5人(含5人)以上的居民用户,每增加1人,第一档相应增加60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
由于市区管道煤气用户数逐渐减少,所以不实行阶梯气价。原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为2.48元。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式气价政策。
每户每年多花400多元
价格调整政策自10月1日起执行。不过,10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抄表执行原价格,第二次抄表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式气价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的第二次抄表见量,作为计算年度用气量的起点。阶梯式气价以一年为结算周期。
根据苏州市燃气集团提供的数据,目前该公司用户中,每年用气量超过600立方米的用户有1300户,占总用户比例的0.58%,年用气量占全部居民用气量的5.19%。实行阶梯气价后,每户每年增加支出438.72元。
对持有《苏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苏州市特困职工优惠证》的管道天然气用户,每户每年补贴60立方米用气量;管道煤气用户,每户每年补贴120立方米用气量。对低收入家庭的用气补贴,仍由燃气企业按照现有的补贴方式每年年底结算一次,2013年全年按照新标准执行。
据苏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价格调整执行范围主要是姑苏区范围内的居民用户。吴江、吴中、相城、园区、新区,经政府部门批准后,也将逐步照此标准实施,预计一个月左右可完成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