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主”“版主”组织旅游,然后大家响应,一起结伴出去玩,近年来,这种现象越来越常见。但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南京市旅游部门表示,根据明天起实施的《旅游法》,如果版主、群主盈利了,那这就涉嫌无证违法经营。旅游部门提醒市民,这种出行方式其实存在很多隐患,一旦出现意外或者纠纷,旅游者很难维权。
有人利用“网络组团出游”牟利
近日,南京市旅游委在对“国庆黄金周”旅游市场的检查中,发现了不少“网友组团”出游的现象。“如果盈利了,就是违法的。”南京市旅游委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解森龙表示,网友“组团”出游并非不可以,但要注意很多问题。
他介绍,现在有很多人,以这样的形式组织网友出游来牟利,以这样的方式规避旅游主管部门的监管,这种行为涉嫌无证违法经营。根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无证违法经营责任人员,将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这种网游组团游的方式,大多通过支付宝和银行卡转账,没有发票、保险,也不签合同,发起人只是一个网名,人都很难找到。如果出现纠纷或安全意外,出游者很难维权。”解森龙介绍,他们已经接到类似情况的举报,虽然还没有发生严重后果,但如果不把这样的情况扼杀在萌芽状态,很可能会造成旅游市场秩序的混乱,“而且,这种情况取证很难,参与的网友也不配合提供证据,他们大多认为,没出事就行了,并没注意到背后存在的隐患。”
尽量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出游
“不以此盈利的组织者,也要注意保护自己。”解森龙介绍,因为版主、群主并不是专业的旅游人士,也没有相应的救助保障,一旦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组织者也会陷入各种麻烦中。他提醒一些版主和群主,首先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做出违法行为;其次,在不盈利的情况下,也要找一些有资质的旅行社来操作,可以根据人数跟旅行社协商“团购优惠”之类,这样更为安全可靠。
对于发布消息的网站,旅游部门也做出要求,除了对以盈利为目的组织网友出游的网帖进行删除外,网站也要加强这方面的监管。
“下一步,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将会同市工商、公安、物价、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网络管理部门,加大对网络虚假旅游信息的查处力度。”解森龙表示,网友要理性甄别旅游广告,尽量选择正规的旅行社。
通讯员 胡耀 现代快报记者 朱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