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对于规范网络管理、净化网络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出现对执法过程中存在个别偏差现象的质疑。26日,来自全国律协、最高法、最高检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对此进行了解答。
对于“5000次”“500次”的适用对象,最高法院的审判员杜曦明说:“打击的是信息的捏造者、发布者,而不是转发者。”
对于目前执行中出现的个别偏差,刘静坤审判员表示,最高法对此非常重视,已经对地方法院进行指导,并提出严格要求,将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并发布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规范。
高子程律师表示,为防止极个别执法人员和执法机关利用这一善意的司法解释实施打击报复,要提高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