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一辆奔驰轿车,总是件高兴的事,但南京的乐女士怎么也高兴不起来。8月初,她到南京宁星奔驰4S店,花了26万多元买了一辆奔驰B200轿车。店方称,她买的这辆车是“P类车”,相当于新车,但价格要比普通新车便宜些。让她没想到的是,第二天,车子开动后车身抖动厉害,不久又出现挂不上挡的问题。乐女士要求退车,但店方表示只能维修,不能退换。现代快报记者 顾元森 文/摄
合同之外另有约定
昨天,在南京宁星奔驰4S店,乐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购车合同,合同显示,车子价格是26.35万元。乐女士说,店方是按照卖新车的做法卖给她这辆车的,但实际上,这辆车并不像普通的新车。“因为这辆车上过牌,上牌时间是今年2月27日。”乐女士说,当时她看中了这款车,但车子已经上牌,车主是4S店。对此,4S店销售人员向乐女士承诺,保证这辆车不是大厅展车,也没有试乘试驾过,车况与新车并无区别。
在购车合同之外,乐女士还拿出一张纸,上面写着“客户乐女士购买的B200型车为我司的P类车”,纸上有店方人员的签名。4S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乐女士买的这辆车已经上牌,所以价格低一些。目前该款车的市场价在29万多元。
店方:P类车和新车没区别
什么是P类车?工作人员解释,P类车指的是试乘试驾体验计划的车。乐女士所买的这辆车是总公司奖励给店里的,店里将它拿出来卖。实际上,这辆车并没有进行过试乘试驾,她拿到车时,车子里程只有60多公里,这与普通新车的里程差不多。
在合同附件中,还有4条规定:合同价包含该台车第一年车辆保险;购置附加税和过户费由客户自理;合同价包含该台车辆A保壹次;质保期自2013年2月27日起三年内有效。工作人员解释,虽然乐女士买的这辆车与普通新车并无区别,但毕竟已经上牌半年了,所以双方做了这些约定。
昨天下午,乐女士致电奔驰中国公司客服,但客服也不清楚“P类车”是什么意思。乐女士说,她怀疑该车的质量有问题,要向店方讨个说法。
接连出问题,要求退车遭拒
乐女士怀疑车子有问题,有她的理由。提车后第二天,她发现,车子开动后,车身抖动得很明显,特别是在时速超过100公里时,抖动很厉害。“我就把车开到4S店,连技师开了之后也说,车子抖得就像坐按摩椅一样。”乐女士说。
工作人员解释,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车子放置时间过长,车胎会有轻微的变形,但奔驰车的车胎都是原厂的,质量没有问题,“车子开到3000公里左右时,这种情况就不存在了。”店方当时就将4个轮胎全换了。
车身抖动的问题基本解决了,可9月11日,乐女士发现挡位挂不上,打电话到4S店,按技师的要求,挂挡好多次,终于挂上了。后来,技术人员检查后表示,变速箱的一个控制单元出了问题,“更换了部件,这个问题就解决了。”但乐女士很担心:“万一我开到高速上,突然挂不上挡位,那不是非常危险吗?”
乐女士提出退车,但店方表示车子并没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可以免费更换部件,但不能退。另外,店方还愿意支付修车期间的打车费,标准是100元一天。对此,乐女士没有同意。
业内人士:问题严重又有证据,应退换
针对乐女士遇到的情况,江苏省汽车交易管理协会行业发展部主任徐士刚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店方卖的是一台上过牌的车,与普通新车不一样。不过,双方在签合同时,店方已经将车辆的相关情况告知了乐女士,乐女士是认可的。店方并没有隐瞒情况,现在乐女士以车辆有故障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退回车辆,显然不太合理。乐女士怀疑车子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如果有相应的证据,店家应处理,如果问题严重,店方甚至应该退换。国家关于汽车的三包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实行,其中就有关于车辆的退换规定。
就乐女士的车辆已经出现的两个问题,店家愿意按照保修期内的规定免费更换部件。徐士刚认为,店家的做法是应该的,也是正常的。
律师:店方不违法,但有打擦边球之嫌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左迎春律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店方在售车时,已经告知乐女士车辆情况,也就是说,乐女士对车辆的状况、价格等各方面都是认可的,目前再对合同提出质疑,不太合适。如果当初店方隐瞒了该车已经上牌、停放时间比较长等情况,则涉嫌欺诈,但目前的情况并非如此。
不过,左迎春表示,乐女士买的这辆车已经上过牌,店方声称乐女士提车时车子只跑了60多公里,相当于新车。严格说来,这辆车只能算是二手车,应该按二手车的买卖流程交易。店方之所以在正式合同外,另有约定,实际上是避免日后发生纠纷。也就是说,店方是按照出售新车的手续,卖出了一辆二手车,有打擦边球之嫌。
左迎春说,乐女士的车子出现了两个问题,但店方进行免费维修,这是应该的。如果乐女士怀疑车子质量有严重问题,要求退车,应该有更确切的证据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