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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夭折”20年的儿子竟还活着 母子相认后,妈妈却成了被告》后续
养父母索赔30万元
称不为钱只想唤回亲情

   徐州沛县的护士张彩虹,20年前生子后被表哥表嫂送人,几年前,张彩虹得知儿子尚存人世,找寻多年,儿子刘尚尚终于回到她身边。现代快报曾作过详细报道。近日,张彩虹与儿子一起被儿子的养父母告上法庭,昨天沛县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养父母主张索赔三十万元,张彩虹表示会提起反诉。

  表哥表嫂出庭作证

  1993年,张彩虹在表哥表嫂家生子,后来孩子被表哥表嫂送人,当年孩子是被拐卖还是被遗弃,见证人说法不一。

  昨天张彩虹表哥表嫂以证人身份出现在法庭,他们说,当时张彩虹正闹离婚,生孩子时没处去,住在他们家,他们管吃管住,生完孩子后她的父母姐妹要求把孩子扔了,他们不忍心,就给了张彩虹表嫂的妹妹张永云。

  张彩虹仍坚持说,表哥表嫂当时告诉她孩子死了,瞒着她把孩子送给了别人。

  收养行为是否合法

  庭审中,养父母刘广玉和张永云不仅出示了刚给刘尚尚买的新衣服等,还出示了两人的结婚证和户口本,以此来证实对刘尚尚法律上的抚养关系。

  刘广玉夫妇的代理律师认为,虽然未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但是刘广玉夫妇和刘尚尚存在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刘尚尚离开刘广玉夫妇,用自己的行为表明已经与养父母断绝了关系。根据《收养法》,这种行为应该定性为“遗弃”。刘尚尚已经成年,成年被收养人遗弃,收养人应当支付相应费用。

  不过张彩虹的辩护律师孙永平认为,根据刘广玉夫妇抱走刘尚尚时的年龄及子女情况,他俩不具备收养资格,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收养行为非法。

  养父母索赔三十万

  刘广玉夫妇要求刘尚尚及其亲生母亲,按照当地的生活标准,综合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支付20年共计30万的抚养费。昨天,张彩虹表示会提起反诉。

  在庭审中,刘广玉夫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刘广玉情绪颇为激动地说:起诉刘尚尚不是为了钱,只是想唤回亲情。只是想向社会证明,收养刘尚尚是因为爱,而不是把刘尚尚“偷”到刘家。“以后刘尚尚不叫我爸爸也可以,只要他偶尔能来看看我,和我聊聊天,我也就心满意足了。如果刘尚尚能回到我们的身边,抚养费可以不要。”

  不过,张彩虹坚决不愿接受调解,她说:“我恨的是表哥表嫂,他们瞒着我把孩子送给了别人。我知道孩子还活着时,心里是又悲又喜。我从来不恨刘广玉夫妇,毕竟他们把我的孩子养大成人。如果他们开始时就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处理此事,也不至于此。我曾对刘尚尚说过,你可以去看望刘广玉,妈不拦你。”法官未当庭宣判。刘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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