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征地补偿新规12月实施
征地补偿费未到位
农民有权拒绝交地
快报讯(记者 鹿伟)征地补偿费不到位,农民有权拒绝交地。近日,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其中明确被征地农民将被刚性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该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强调,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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