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生午休期间在教室玩“背人”游戏,游戏中不慎摔倒,导致被背者脚部受伤,经医生诊断为右胫、腓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花费近两万元。后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学校和背人的学生一起被告上法庭,近日,扬中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
小明与小强(均为化名)是扬中某中学同班同学。2011年4月27日中午,两人在校外吃完午饭后回到教室玩“背人”游戏,小强不慎摔倒致小明脚部受伤。经医生诊断,确诊为右胫、腓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20天共花费医疗费18916元。后小明家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强及学校连带赔偿共计18269.08元。三方各执己见,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小明家长说,游戏中,小强背着小明在教室里跑不慎摔倒,导致小明右脚胫、腓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同时,因午饭后有大量学生在班级,而学校却未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监护管理,有不可推卸的过错。
小强父亲辩称,小明是在教室里摔倒致伤的,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
学校则辩称,这是在学校规定的午饭时间发生的事件,此时老师和学生们应当在食堂就餐,两人本身有过错,学校没有任何责任。
扬中法院审理认为,小明与小强承担同等过错责任,小强的家长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两人虽是在午饭时间游戏,但此时段不能免除学校对学生负有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义务,学校明知午饭时间有学生在教室,但未加强对这些学生的必要管理,而使学生能够玩危险游戏,致小明受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定:小明和小强的监护人各承担40%的责任,学校承担20%的责任。确定了合理损失费用后,按照责任比例, 小强家长赔偿9830.4元,学校赔偿4915.2元。
吴磊 于颖 林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