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张文军驾驶超载车辆开上北京怀柔白河桥,结果桥面垮塌。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赔偿怀柔公路局1556万元损失。张文军无法承受天价赔偿,提起上诉。昨日二审开庭。(详见今日快报A4版)
违反了交通法的张文军受到法律制裁,理所当然。但对于案件中几个疑问亟需厘清。
首先,垮塌桥梁的质量是否过硬,设计是否存在缺陷,监管是否到位?有关方面应该对此应有所交代,而且有必要给出确切的科学数据,而不是笼统回应。
其次,一辆标明载重上限为31.5吨的汽车,承载了145.5吨货物却不爆胎,安然无恙,桥却塌了。很想知道设计承载标准为汽车-20级的桥梁,最大能承重多少?
理论上,桥梁实际承重比限载值要高得多。垮塌的桥面,最多能承载多少重量,公众同样想知道。
第三,赔偿不同于刑事判决,应考虑当事人实际承受能力,量刑上还应参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让肇事者承担如此高额的赔偿金,实际很难执行,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却难免让人生疑:一审判决结果,是让肇事者承担一个“罪名”,实际损失还是由政府部门买单,为的是消除公众对桥梁自身质量的疑虑。
期待通过二审判决,让相关疑问都得到消解。
现代快报评论员 曹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