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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市住建委发通知 禁止车位“只售不租”

  快报讯(记者 马乐乐)南京市住建委近日出台通知,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小区车位租售问题的监管,禁止开发商“只售不租”。

  据了解,《江苏省物业条例》出台4个多月来,已经开始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不过其中也有一些规定较为笼统,需要出台细化操作方案。此次南京出台的通知中,有五点操作方法的规定。最引人关注的是针对开发商车位的“只售不租”。此次通知指出: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条例》规定,加强对小区内车位租售问题的监管,对开发商车库、车位“只售不租”的投诉,应及时调查取证,要求开发商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按规定程序开展行政处罚。“今后市民如果发现开发商仍然对车位只售不租的,可以向区住建局物业科投诉,工作人员会勒令开发商整改。”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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