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饿死女童案宣判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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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对肚子里的孩子有什么计划?她说:“给别人抚养,或给福利院。”
乐燕如何服刑,腹中孩子怎么办?
避免类似悲剧,南京市中院将提儿童保护的司法建议
  乐燕受审 法院供图

  乐燕腹中的孩子出生后,将会由谁来承担监护义务。对此,本案的主审法官周侃表示,由于判决还没有生效,现在就讲这个问题有点为时过早。现代快报记者 朱俊俊 李绍富 刘旌 实习生 张丽

  相关

  澳大利亚也有

  一起类似惨剧

  澳大利亚一对18个月大的双胞胎女孩2008年在家中被饿死,今年9月16日,这件悲剧案件结案,孩子父亲因谋杀罪被判入狱8年。一个月前,孩子母亲也因相同罪名受到相同判决,但因受拘禁超过5年,将可获得假释。

  9月17日出版的《澳大利亚人报》记述了这样悲惨一幕——2008年6月16日,一个女孩溜进一间房间,捏了捏门后小床上被白床单包起的妹妹的脚指头,发现一个恐怖秘密,两个双胞胎妹妹都死了。由于孩子父母对家庭生活不管不顾,而被赌博、酒精、抑郁和网瘾所占据,双胞胎孩子因数月疏于照看,身体日渐消瘦并腐烂,于一个星期前死于营养不良。孩子母亲就把她们瘦小的身体包起放在小单人床上。

  这对夫妇共有6个不到11岁的孩子。双胞胎饿死前数月,孩子父亲每天6次经过那个房门紧闭的房间,要么去冰箱拿啤酒、要么出去上班、要么奔赴牌局,但一次都没有打开那扇门。法院称,双胞胎的母亲十分自责,而父亲只是“有些”自责,对所发生的一切,仍在怪罪前妻“懒惰”。据新华社

  乐燕被收监后

  孩子怎么办?

  在法庭上,陪审员也问她:“对肚子里的孩子有什么计划?”乐燕回答说:“孩子生下来后,给别人抚养,或者给福利院,然后我好好服刑。”

  根据我国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可以监视居住,而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可以暂时予以监外执行。而等哺乳期结束后会怎样呢?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刑法专家孙国祥表示,一般来说,一旦哺乳期过了,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话,乐燕就将开始收监执行。一般哺乳期为一年。

  孙国祥说,乐燕被收监后,要看能否找到这个孩子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如他的父亲,同时,对他的抚养能力进行综合考评,有抚养能力,就给他养。如果没有其他监护人,可以考虑乐燕的近亲属,但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可能比较难实现。因此,会考虑社会救助机构,如福利院,把孩子交给这些机构来抚养。

  追访

  乐燕爷爷听说是记者

  就不再说话

  乐燕在被抓后曾表示,她在困难的时候会想起爷爷,因为是爷爷将她带大的。昨天傍晚,现代快报记者拨通了她爷爷乐生(化名)的电话。不过,记者刚刚表明身份,他就突然不再说话,无论记者如何追问,电话那头始终没有再次回答。当现代快报记者再次打去电话时,也很快就被掐断,随后手机就关机了。

  反思

  如何避免类似悲剧再发生?

  为了确实防止乐燕案悲剧的发生,昨天参与审理此案的人民陪审员黄琼花建议,政法机关要切实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依法严惩涉毒的犯罪。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让全体国民认清毒品的危害,司法机关要选择典型案件,适时公开处理,教育群众,震慑犯罪。最后,要切实加强对毒品犯罪的预防工作,减少和杜绝毒品犯罪的发生。

  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

  南京中院宣传处处长赵兴武称,乐燕案件的发生,敲响了特殊家庭儿童权益保护问题的警钟。他认为,首先要完善儿童福利保障机制,尤其是特殊家庭儿童福利的保障,保障他们最基本的生活和健康成长条件。同时在依法的层面上,对儿童监护制度进行相关的细化和完善,并增强这类制度的实际可操作性。没有系统的儿童法律保护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很难得以落实。没有对监护人责任和义务的严格而完善的规定,就无法给儿童最基本的保障。

  要更多注重儿童健康成长

  除了法律和制度层面上的保障外,赵兴武呼吁,全社会都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关爱,给他们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尤其是类似乐燕这种特殊家庭,以及那些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关心,避免类似悲剧再发生。

  另据介绍,南京中院从受理此案开始,就通过乐燕这个个案,从司法层面,对相关的制度进行了研究和思考。目前,中院已开始从司法层面,着手对特殊家庭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吸毒者的管理,以及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在不久之后,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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