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始,我国对公民捐献器官实行强制系统分配,从终端上解决了根据病情、匹配度决定移植给谁的问题。但谁来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由哪家医院(移植中心)获取捐献器官,有待明确。
9月14日上午,记者从广东省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工作会议获悉,广东将在全省范围内成立一到多家器官获取组织(OPO),负责潜在器官捐献人的宣传发动、医学评估等工作。首批培训的80名协调员,经考核后,将取代以往红会协调员的部分职能,从事医院内宣传、医学评估、签订法定文书等工作。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