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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200多吨油通过“潜规则”流进加油站
定额损耗养肥24名“油耗子”

  运油船运输过程中有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的定额损耗,船主利用这一潜规则,将定额损耗内的成品油盗窃截留,积累到一定数量后卖给收油的小船主,这些油经过小船主层层倒卖,最终经加油站流入市场。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根据举报,历时近一年,辗转4省市,行程1万多公里,抓获24名“油耗子”,他们先后作案65次,盗窃0#柴油80余吨,93#汽油150余吨,价值200余万元。目前,这起案件已经侦查完结,正移交检方提起公诉。

  案发现场

  当场查获数十吨汽油

  去年8月,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接到举报:在镇江丹徒高桥镇高桥码头,有油船在此倒卖成品汽油,交易的油品是用油罐车拉走,油的来路不明。

  去年9月24日晚,民警跟踪发现,一辆江苏牌号的油罐车装满汽油后离开高桥码头,到丹阳界牌镇某物流中心地磅房进行过磅,民警现场抓获丹阳某加油站收油老板陈某、卖油的顾某,查获93#成品汽油8.3吨。

  另一路民警则对涉案油船进行控制,将涉嫌非法经营的“俞垛机××”船主芦某抓获,并在油船的油舱内缴获成品汽油20余吨。

  油罐车司机徐某交代,顾某、芦某基本上都是用他的油罐车运油出去,销赃地为高桥、丹阳界牌等地。侦查员在对涉案油船“俞垛机××”进行搜查时,获取包括账本以及记录卖油大船的通讯录等重要书证资料。

  顺藤摸瓜

  逮住3个“油耗子”

  顾某、芦某交代,从去年6月起,他们利用船只在镇江高桥水域,从过往的大船上收购成品汽柴油,然后再加价转卖给高桥祝某、丹阳陈某的加油站,共作案23起,价值一百多万元。

  然而,顾某、芦某只是整个交易链的“中间人”,二人虽然交代卖油大船的情况,但只记下一些卖油船的电话号码,无法确定卖油大船船名、船号和船主的姓名。最后民警通过科技手段和走访调查,确定了“锡湖油××”华某、“河海油××”殷某、“曙光××”曾某三人。

  在确定犯罪嫌疑人后,分局进行上网追逃和抓捕。三人先后归案,并交代犯罪事实。

  万里追踪

  24名“硕鼠”被擒

  民警多次前往南京、南通、上海等油运公司,通报了三条涉案油船的情况,在警方的威慑下,又有17条涉嫌参与卖油大船的船主主动自首。

  据“江航××”船主魏某等人交代,去年6至9月期间,从南京炼油厂、镇江谏壁油库等处,装运成品油至南通江海油库时,利用承运成品油的损耗,截留成品油,先后作案65次,盗窃0#柴油80余吨, 93#汽油150余吨,价值人民币200余万元。

  小船船主顾某、芦某等人,在没有成品油经营资质情况下,非法收购运油船盗卖的成品油,转卖给个体加油站非法获利。

  近一年来,民警先后转战苏浙皖沪四地,行程1万多公里,成功破获了这起系列盗窃、非法经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燃料油案,侦破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18起,盗窃案件65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18起,扣押成品油29吨,追缴赃款1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180余万元;抓获涉案人员24人。

  警示

  私自交易

  易燃易爆品有危险

  警方介绍,其中一条涉案大船在3个月的时间内,盗窃汽油15吨,得赃款12万余元。汽油作为一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高温且未有任何安全防护装置的条件下进行私下交易,很容易造成爆炸事故。2011年5月27日,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曾处置一起在长江上私自交易易燃易爆的甲苯而造成船毁、3人死亡的事件。

  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将这起系列案件情况通报给受害单位——中石化江苏省分公司和中石化华东分公司后,两家公司随即下调成品汽柴油在运输过程中的定额损耗各千分之零点五。

  警方表示,按照两家公司一年通过水路运输成品油2000余万吨的运量测算,仅从损耗方面就为两家公司挽回损失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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