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金凤)近日,教育部下发《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取消报考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规定。此外,在明年的研究生推免中,推免生(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直接读研)的留校数量不得高于教育部下达的留校限额。
《规定》要求,各招生单位要根据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与去年相比,报考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规定被取消。同时,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此外,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并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同时,对考研的“违规处理”新增一条规定:对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未能及时有效制止的考点,要追究相关考试部门的责任。
教育部同时要求,在明年的研究生推免中,推免生的留校数量不得高于教育部下达的留校限额,招收推免生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