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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父母都被判刑
14岁女孩忧郁自闭成“孤儿”
法院出台救助机制,小雨又找到了一个“家”

  前段时间南京饿死女童案让人在震惊的同时,也让人感到痛心,难道在事前没有办法阻止悲剧的发生吗?天宁区法院的法官们在审案时发现,因为存在一些父母双方均被判刑或者夫妻离婚等找不到监护人的情况,致使这些家庭的孩子等同于“孤儿”。对此,天宁区法院出台《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救助关爱工作机制》,杜绝“判了就不管的情况”,形成与多部门多方面合作救助的机制。

  女孩事实上成“孤儿”

  今年39岁的陆某是常州人,曾经因盗窃、贩卖毒品被两次判刑。今年7月初,陆某再次因抢劫被判刑。在审案时,法官了解到,陆某有一个14岁的女儿小雨,因为陆某和丈夫离婚,小雨很小的时候就跟着陆某一起生活。

  现在陆某被判刑了,14岁的小雨由谁来照顾?调查了解下来的情况,让办案法官犯了难。

  陆某前夫因违法犯罪一直在监狱服刑,小雨的爷爷奶奶、外公也都去世了,剩下一个外婆远在浙江,并且身体不好,没有能力来照顾这个外孙女,而孩子的两个舅舅因嫌“妹妹不争气,都不来往了”,不愿意照顾小雨。

  “一圈问下来,这个孩子等同于‘孤儿’了。”天宁区法院少年庭庭长周萍说,由于家庭的原因,小雨自小就有些忧郁、自闭,曾经还有过离家出走和自残行为。陆某被警方抓获后,因为没有人管教,她就自己辍学在家一年。

  “我们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问她的话也不搭理,情绪低落。”周萍说,小雨才14岁,正是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在场的人员了解情况后,心情感到很沉重。

  小雨终于找到了一个“家”

  怎么办?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小雨就这样没人管。

  为了给小雨找到一个“家”,天宁区法院联合天宁区检察院、当地民政、街道、社区等,大家坐下来商量后决定,首先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小雨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帮助小雨振作起来。针对小雨无人监护的实际情况,通过向民政部门申请孤儿救助金,并通过申请临时性救济金和爱心基金等方式,对孤儿救助金不足的部分进行补充。同时,与小雨此前就读的学校联系,让小雨复学。

  经过了解,大家发现陆某在市区有套房子,几年前陆某将一个房间租给了房客张娟,陆某和张娟关系挺不错,因为长期生活在一起,张娟和小雨的感情也很好,小雨对张娟很依赖。后来张娟因为怀孕,回到了外地老家。了解到现在小雨的情况后,对小雨放心不下的张娟又回到了常州。目前,张娟和家人还有小雨生活在一起。

  前几天,周萍等几位法官去看望小雨。“现在跟她说话,问什么也都回答,精神状态好了很多。”周萍介绍,小雨上学后,同学们和老师都想办法帮她补以前落下的课程。

  建立救助机制 杜绝“判了就不管”

  周萍说,针对社会现实和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现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监护缺失现象,天宁区法院少年庭进行专题调研,分析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存在的弊端,形成具体的调研报告,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国家监护机制。

  在充分调研和个案尝试的基础上,近日天宁区法院少年庭出台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救助关爱工作机制》。

  根据该《机制》,确定救助对象为没有监护人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在确定救助对象后,要建立定向结对机制,救助过程要长期化。(文中当事人为化名)商东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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