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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有4个子女,老了却没人养
法院判令三名子女轮流照顾八旬老妈

 生养了4个子女,到老却无人肯接纳照顾,老人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轮流照顾。日前,北塘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令人心酸的民事诉讼。为避免子女相互推诿,法官判决时还专门设立了“防范措施”。

  年过八旬的陈阿婆与丈夫林某两人共生养了4个孩子,其中老三陈丙在1965年就送给他人收养,并有相关的公证证明文书。2002年丈夫过世后,陈阿婆便在林乙、陈丙、林丁三子女处轮流居住。今年3月,林甲、林乙、林丁三名子女商量,决定将老母送到养老院,并约定三人平均分担费用。但在交费两个月后,三子女又以自己家庭生活困难为由,推卸责任,并相互指责。陈丙见另外三个兄弟姐妹一再推卸责任,也心灰意冷,以自己早已被送给他人收养为由,不愿意再分担赡养老人的责任。陈阿婆被子女抛在一边,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四个子女承担对她的赡养义务。

  日前,北塘法院经审理认为,陈丙因与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成立,而对陈阿婆的赡养义务消除。但另外三名子女理应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他们对于年老体衰、行动不便、无经济来源的陈阿婆均负有赡养义务。三子女在诉讼中,避而不谈母亲为子女们所付出的养育之恩,反而以各种理由试图减轻其对母亲的赡养义务,且不顾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互相指责。为此,法院判决林甲、林乙、林丁三子女承担照顾陈阿婆的义务,并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用。

  虽然拿到了盼望已久的判决,但陈阿婆向承办法官高鑫表示,她对三个子女今后能不能真正做到对她的赡养很担忧。法官也考虑到,三个子女以往在赡养问题上确实出现过消极态度,存在互相推卸责任的隐患。对此,法官在判决时还专门设立了相应的“防范措施”:第一,法院要求三名子女按顺序轮流照料并依次循环,每次照料期限三个月。第二,陈阿婆的每月生活费1500元三子女均分,并由当值照料子女收取。第三,如果有子女无法履行照料陈阿婆的义务,则应每月向陈阿婆支付赡养费1000元。第四,陈阿婆的医疗费用由三子女平均负担,并且在医疗开始时,由当值照料子女负责送医就诊及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以后与其他子女结算。此外,陈阿婆在判决前产生的生活及医疗费用也由三个子女平均分担。(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芮锦烨 薛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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