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月份的补差将尽快发放;南京正加速推进“同城待遇”
连续13年来,每年7月1日都是南京低保“提标”的日子。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第一时间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经市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人社局共同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13年7月起,调整南京市城乡低保标准,这是南京第14次提高低保标准。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虽然文件下发晚了3个月,但新的低保标准仍从7月份开始执行。由于低保金的调整有一个操作时限,目前各区民政部门正抓紧时间测算,将尽快把7-9月份3个月的补差发放到位。据统计,本次提标,将惠及11.9万名城乡低保对象。
现代快报记者 项凤华
南京11个区低保有3个标准
区域 城市标准(元/月) 农村标准(元/月)
主城六区 从540提高到600 从520提高到590
浦口、江宁、六合区 从520提高到560 从430提高到480
溧水、高淳区 从420提高到460 从370提高到420
低保经费增加了
记者了解到,从7月1日起,苏州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由570元/月调整至630元/月,目前在全省最高。南京主城六区调标后,城市标准达到600元/月,与无锡市本级一起并列全省第二。此次市、区财政已足额安排了低保资金,预计2013年7-12月城乡低保经费将新增3000多万元。
2015年有望城乡同标
今年农村低保的涨幅标准超过城市标准。
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还将继续加大农村提标的幅度,争取到2015年实现城乡同标。
物价补贴按新标准发
8月份南京CPI同比涨3.0%,根据规定,当月度CPI涨幅在3%(含3%)-5%之间时,即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为此,南京将再次启动临时物价补贴,按照新的低保标准测算8月份的物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