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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林心如“隆鼻”?张燕“玻尿酸除皱”?熊乃瑾“脱毛”?
三女星被“蹭脸”做广告
向无锡一整形医院索赔百万

  无锡一家整形医院因为在其网站上擅自使用了林心如、张燕(又名张馨予)和熊乃瑾三位明星的照片,日前被起诉至法院,三人起诉赔偿金总额100多万元。按原计划,无锡北塘法院昨天应该对这三起肖像权纠纷案进行开庭审理,不过当原被告律师法庭相见后,却以更加“友好”的调解方式了结了这场纠纷。据原告律师透露,除了当天起诉的这家整形医院外,他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并已起诉了无锡另一家对这三位女星侵犯肖像权的医院。

  现代快报记者 薛晟

  三女星起诉整形医院侵权索赔百万

  这次被林心如、张馨予和熊乃瑾起诉的是无锡一家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去年7月,因为未经许可擅自将女星金巧巧的姓名和肖像用于自身广告宣传中,该整形医院曾被金巧巧告上法庭,最终经法院审判,赔偿金巧巧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数十万元。

  这次,张馨予等三位女星委托的同一律师表示,无锡这家整形医院在未经允许下就擅自在其网站上,把三人的照片用于院方进行的“彩光嫩肤”“隆鼻”“玻尿酸除皱”“下颌角整形”“脱毛”“双眼皮”等整形美容类医疗手术的商业宣传上。因为医院的网站使用了张馨予等三位女星的多幅照片,并且在网站中明显标注了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这些都给三人的名誉造成了损害,导致她们蒙受了很多误解。

  对于无锡这家整形医院的侵权行为,林心如、张馨予和熊乃瑾三人在起诉书中明确要求对方立即断开涉嫌侵权页面的链接,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原告赔礼道歉,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权成本以及承担诉讼费用。其中,林心如索赔共计76万元、熊乃瑾为17.5万元、张馨予为13.8万元。

  开庭前原被告律师自行调解

  昨天上午,张馨予等三位女星并未到法院现场,可当原、被告律师开庭前到达法院后,出人意料的一幕出现了。两位律师到达后,就直奔“主题”,调解协商起来。婉拒了记者等采访,原、被告律师在协商了1个多小时后站在了法庭上。此后的法庭节奏畅快了很多,大概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在法官的主持下,对侵权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调查结束后,原、被告律师同意调解,并签字确认。

  不过,对于最后调解所涉及的金额,原告律师表示,因为接下来还将对涉嫌对张馨予等三位女星肖像权侵权的另一家无锡医院进行起诉,所以此次调解结果尚不能透露。

  其实明星

  很少代言整形广告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无锡这家整形医院采访,接待人员在听说记者是要采访院方对明星侵权事件后,低声自语说了句“怎么又侵权了?”

  这家医院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被明星起诉侵权,对医院肯定存在一定负面影响,此案的具体情况,则需要向律师及相关负责人了解过后才能向媒体介绍。

  国内娱乐圈某知名人士透露,相较前几年,虽然现在明星们没有那么忌讳把自己和整形医院扯上关系,但不少明星对于整形医院等广告还是不太愿意代言的,主要还是考虑到自己的形象,不想被人认为自己的容貌体形都是“人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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