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市民朱女士看中钟楼区一“学区房”,交了一万元“诚意金”,后来朱女士发现这房子不是“学区房”,不想买了,却发现“诚意金”退不了,开发商坚持认为朱女士违约在先,不能退钱。最终,在消协介入后,朱女士才拿回一万元。消协人士提醒,买房时要仔细辨别广告宣传真假,合同条款中关键字句要特别注意。
要交一万元“诚意金”
朱女士说,当初看中这个楼盘,就是因为销售人员称这是学区房,销售人员建议朱女士先付定金三万元,因她当天只带了一万元,并且是购买二套房,分期付款事宜还需要与开发商协调。于是,销售人员将“定金”变为“诚意金”,让朱女士先交一万元,并当场承诺,如果开发商在分期付款相关事宜上没能审核通过朱女士的申请,就把钱退给她。
为保险起见,朱女士在购房协议书后面请销售人员附了这样一句话:“承诺该客户礼品金条,赠送物业费。若开发商审核通过,则诚意金自动转为定金,若开发商不能通过,则全额无息退还客户。”
“诚意金”变成“定金”
后来朱女士了解到,这个楼盘根本不是学区房,而且分期付款也没办成。根据事先约定,朱女士要求开发商退还一万元,但开发商认为,朱女士认定“分期付款审核未通过”无事实根据,认为是朱女士主观原因导致交易终止。此外,朱女士发现,开发商给她的一万元收据单上,竟然写着“定金”二字。开发商表示公司必须遵守内部规定,定金不予退还。
无奈下,朱女士向12315寻求帮助。
消协提醒
要注意合同关键字句
钟楼消协通过多次协调,商家最终承诺,今年12月25日前,若有消费者购买朱女士这套房子,则立即将一万元退还;若无人购买,则最迟在以上日期前将一万元退给朱女士。
消协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首先要仔细辨别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是否存在虚假成分;其次,在订立购房协议时,要特别留意关键字句和重点信息,以防销售人员口中说的和笔下写的不一致。
钟商 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