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肖烨当庭认罪请求轻罚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5日开庭审理肖烨、许社卿、严鹏等人敲诈勒索上诉案。因涉及个人隐私,庭审以不公开开庭方式进行。重庆不雅视频案主犯肖烨当庭认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2013年6月28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对肖烨等人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其中主犯肖烨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许社卿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严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另3名被告人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分别被判处缓刑。一审宣判后,肖烨、许社卿、严鹏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另3名被告人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未上诉。
在二审庭审中,肖烨当庭认罪,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具有自首情节,同时表示愿意继续退出赃款,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许社卿辩称其没有和肖烨共谋,虽然提供了官员通讯录,但对肖烨敲诈雷政富并不知情。严鹏请求考虑其所起的作用,对其减轻处罚。
法庭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宣布择期宣判。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