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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帮忙转账成被告 证言公证免损失

  出于朋友义气帮人转账,可自己却成了被告,王某本以为自己这次“死定了”,幸亏律师支招到公证处办理了证言保全,王某最终避免了财产损失。

  王某在新北区开了一家办公用品公司,去年8月底,一向仗义的王某帮朋友李某转账了一张支票,并将100万元现金给了李某。没想到大半年过去后,一张法院传票寄到了王某的公司和家里:他和他的公司被出票人顾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归还借款100万元并承担利息损失。

  收到法院传票后的王某惊呆了,他知道此时此刻,朋友李某正因欠下大量借款而避债在外。这可怎么办?

  王某找到江苏益同盛律师事务所的周中林律师,请律师想想办法。因李某不能出庭作证,周律师根据案情,建议王某要求李某到公证处进行证言的保全公证。李某在证言中确认100万元转账支票是他从顾某处因借款而取得,并委托王某及其公司为他进行转账。

  新北法院8月6日根据李某证言,一审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虽然赢了官司,但王某深感“帮人转账有风险”。匡智华 葛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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