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解读会,草案拟于本月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近年来,上海出现了招揽未成年人进入酒吧“充场”吸引顾客的现象,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未成年人出入酒吧等娱乐场所引出的问题,如“李某某等涉强奸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此,将酒吧纳入未成年人保护监管范围的呼声日益高涨。为此,修正案草案将酒吧列入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并明确“酒吧经营者在门口明显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近年来,未成年人乘车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热点。研究表明,大多数副驾驶座位的安全带专为成年人设计,不适合儿童使用,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提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12周岁以下儿童;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为此,修正案草案规定:父母、其他监护人、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乘车,应当注意未成年人的乘车安全,并安排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在乘用车的后排座位。据《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