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与两个同伙持仿真枪和匕首,在凌晨时分,翻墙入院,撬开窗户,将户主捆绑,劫走价值40余万元财物。昨日上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抢劫案,陆某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8日凌晨,陆某与两名同伙面戴口罩、长沿帽伪装后,采取翻墙入院、撬别窗户的方式,进入徐州铜山新区一别墅内,采取持刀、仿真手枪威胁等手段将房主两人用床单捆绑后,实施抢劫。劫得现金5000余元,劫取首饰、玉器、金条等价值40.7万余元的物品。当日上午朱某从劫得的银行卡取现2.2万元。
据陆某交代,他沉迷赌博,欠了不少赌债无力偿还,在同伙提议下,他们到徐州市区一别墅区进行了踩点,随后买了仿真枪、匕首等作案工具,翻过了受害人家的院墙,再撬开没有安装防盗网的厨房后窗入室。经审理,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陆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昨天宣判结束后,陆某接受媒体采访时,不时露出微笑,他说很多市民家中都不装防盗网,入室极为容易,有的市民家即便装了防盗网,也有很多防范不到位之处。他还提醒说,像卫生间、厨房这些地方,都不能被忽视,不装防盗网,能轻易入室。
李荣信 刘宇航 刘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