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马薇薇)“父亲有病,单位没及时把钱给我,我就想到了偷……”8月29日上午,在栖霞法院的被告席上,女孩许某一脸后悔。
生于1993年的许某是安徽人。2012年4月,她独自一人来到南京,凭着手艺在栖霞区某电子厂找了一份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她与在苏州打工的同乡姐妹聊天时,得知那里的待遇比南京好。许某心动了,于是在今年的2月份向单位提出辞职。离职手续还未办好,许某简单收拾了行李就投奔小姐妹了。
3月31日,许某回到南京来办手续。本想着这一次能拿回1000多元的公积金,但却得到“再等一等”的答复,这让她有些郁闷。失望的许某没有立刻离开,而是返回原来的宿舍,她想找回手机充电器。可是钥匙已经被收回,许某想到一个办法:她跑到宿管站,谎称自己是某某宿舍的,还报了一个老同事的名字。宿管阿姨一听名字觉得耳熟,没有多问就把宿舍钥匙给了她。
进入宿舍,许某找了半天也没见到充电器的影子。就在她准备离开时,桌子上的三台笔记本电脑引起了她的注意,这几台笔记本都是最新款,看样子价值不菲。按照许某后来的说法,当时她满脑子只有“钱”,“公积金没拿到,家里急需钱给爸爸治病,我就这么回去没办法交代。”许某见四下无人,在宿舍里找到一个密码箱,将这几台电脑分别用衣服包好放进密码箱带了出去。
许某以为相安无事,她不知道的是,厂里的监控录像很快让公安机关将自己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就在她再次返回老东家领取公积金时,被民警抓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