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北区新立名园小区的业主致电现代快报常州热线86803110,说小区物业先假称更换监控摄像头不用业主花钱,在骗取业主同意后,却动用公共维修资金。“就二十几个摄像头,竟然要价19万多元!这些钱都是房子的‘养老金’,花在这上面了,以后房子要大修没钱怎么办?” 葛小林 文/摄
住户:
动用维修资金
装监控?
去年11月,新立名园的物业在小区内发传单,说要更换摄像头,“我们问过物业,更换摄像头是否要业主掏钱,物业口口声声说是免费的,大家也就同意签字了。”哪知,8月25日小区的公告栏里贴出一张常州物管中心的公示书,业主们这才发现,更换摄像头并不是免费的,花的是房子的“养老金”——公共维修资金。“公共维修资金是用于房子大修,或者电梯等装备坏了后更换用的,仅仅几个监控就花掉了19万多,今后怎么办?”新立名园5幢的包先生说道。
“小区是2009年10月交付的,当时配备了16个摄像头。这次一共要装27个摄像头,其中16个是在原来摄像头的位置上,将原先枪形摄像头换成球形的,可报价竟高达19万多元。经过审计,价格也要16万多元”,一位从事电脑设备生意的业主说,“水分太大了,这不是套取我们的公共维修资金吗?”
让业主更为“冒火”的是,在物管中心公示的一整套材料中,他们发现物业公司之前递交的材料上写明,“他们申请小区维修资金250427.29元用于小区消防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改造,共有71%的业主同意,已经超过2/3的业主同意。后来去问物业要业主签名表,不少业主发现里面的签名竟然不是自己签的”,1幢乙单元的业主杨先生表示,“物业根本没找我签字,也没给我打过电话,却说我签字了,这是怎么回事?”
物业:没解释清楚造成误会
对于业主的不满,负责该小区的怡源物业主任孙仁奎表示,业主对物业有误会。
孙主任表示,小区原先的监控设备比较老旧,原先的16个摄像头只有一个位于5幢楼前,由于不带红外线,晚上根本看不清画面,一些业主也提议更换监控设备,因此在去年年底,物业通过社区居委会牵头,开展业主民意调查,工作人员挨家挨户上门找业主,最后同意率达71%,物业随后报请物管中心,接着便开展监控设备更新的工作。
“设备更新花的是开发商留下来的设备维修资金,是不需要业主另外再掏钱的。”孙主任表示,“当初在做民意调查时,可能是我们的工作人员没解释清楚,所谓的免费,其实只是不需要另外掏钱。目前,新装的监控设备已经通过试运行,效果良好,小区的失窃情况也明显好转。”孙主任表示:“我们会再给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物管中心:维修金划拨暂停
常州物管中心庄主任表示,物管中心公示整个申请公共维修资金的材料,也是为了进行监督,审查物业公司在申报过程中是否有隐瞒业主的情况。
“材料在8月25日公布后,不少业主致电反映,怡源物业有疑似敲诈业主的情况,物管中心已一一记录在案,将对该公司申报使用公共维修资金的程序、材料进一步核查。”庄主任说道。
庄主任表示,怡源物业表示申请使用的是开发商缴纳的设备维修资金,但也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维修资金,因此申请时须经过2/3以上业主的同意,还要通过审计等多个程序后,物管中心才会下拨。“目前,这笔监控装备费用仍在物管中心账户,暂时不会下拨,请新立民园的业主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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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想卖房
先补足房屋“养老金”
9月1日实施的《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业主申请房屋转移登记时,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提供已经足额交存维修资金的相关凭证;房屋未交存首期维修资金或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补足,房屋账户中的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据常州物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制定这个条款,首先是根据省物管条例的相关规定,其次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缴纳首期维修资金的房屋逐渐进入维修期,一些小区动用维修资金后余额已不足首期缴存额的30%。此外,2006年之前交付的房子,部分业主当时没有缴纳这笔“养老金”,导致房屋的维修资金不足,因此从9月1日开始,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办理房产交易过户登记前,必须先办理维修资金补交手续,才能顺利过户。张敏
维修资金交存网点
1.和平北路120号4楼(常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基金管理科)
联系电话:88120625
2.延陵中路21号(常州市房地产市场三楼)
联系电话:88123637
3.戚区成济路15号(戚区房屋权属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88389323
4.新北区珠江路128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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