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一个“奇怪”的男孩,开始出现在南京市栖霞区的十字街附近。他白天在街上晃,晚上很迟才离开,他的家人从来没有露过面。一周前,他蔫蔫地坐在路边,说了一句“我三天没吃饭了”,这让大伙大惊失色,附近居民赶紧端来了饭菜,孩子顿时一阵狼吞虎咽。
男孩说,他来自安徽凤台,今年10岁,名叫小佳(化名),“已经四五天没见到妈妈了。”昨天,邻居小卢着急地给现代快报96060热线打来电话,“请你们帮帮他。”
现代快报记者 王颖菲 顾元森
饥饿
三天没吃饭了
邻居盛来一大碗饭,三口两口就吃完
“如果我们不给他一口饭吃,他恐怕要像以前新闻里的两个小孩一样,活活饿死。”46岁的曹阿姨,是十字街一家棋牌室的老板,这四五天来,她每天中午和晚上,都会叫小佳来吃饭。最初发现小佳的,是曹阿姨的儿子,“他见他坐在马路边,耷拉着脑袋,就问是不是饿了,孩子点点头,开口来了句‘我三天没吃饭了’。”这把曹阿姨吓了一跳,她赶紧从厨房盛来一大碗饭,孩子三口两口吃完,还要添。
后来他们了解到,大约一个月前,小佳和妈妈来到南京。妈妈白天不在家,一般夜里才回来。每隔两三天,她会留下五元或十元给孩子做伙食费,小佳或者买碗三元的馄饨,或者一包两元的泡面,一般五块钱能吃上两天。“但他说,最近,妈妈已经连着四五天没回来了,钱用完了,肚子很饿,不知怎么办,只好在街上坐着。”除了曹阿姨一家的帮助,附近健身馆的老板和会员,还筹了点钱塞给孩子,以备他不时之需。健身馆的员工小卢说:“我们邻居给饭、给钱,都不是长久之计,孩子得回学校。”
危险
大部分时间独居
房间里有水果刀,还有裸露的电线头
昨天上午,在小卢的带领下,现代快报记者找到了小佳目前的住处。这个被小佳称为“家”的地方,位于栖霞区的十字街附近、一处平房和活动板房错落而建的群住区内。从仅能容纳一人通过的走道进入,走了一段台阶路,终于来到小佳的家,轻轻一转门把,门就开了。“我从来不锁门。”小佳说。而锁门的确没有必要——家里空空如也,仅有的家具,是两张板床、一台电扇和一张桌子。
这个大部分时间只有一个孩子居住的房间,显得有些凌乱,而且似乎并不十分安全——铺着报纸的四方桌上,放着两把水果刀,墙上的插头下,还有裸露出的电线头。不过,房间内的一些迹象,还能显示妈妈的存在,比如床头柜上的一些护肤品、几双女鞋等。
尽管比一般10岁的孩子都显得瘦小,但小佳已经学会了独立生活,衣服也是自己洗。
“在这儿,闷得慌,无聊。”小佳百无聊赖地看看窗外,他的娱乐,是一本小小的、破旧的漫画书,还有一本《弟子规》和一本《故事会》。
愿望
“我想上学”
“可有学校不要钱?”“伙食费可要钱?”
尽管上过四年学,但小佳的阅读水平,依旧停留在小学二年级——因为他一年级读了两年、二年级也读了两年。
小佳说,爸爸是在他出生三个月后去世的。小时候,他和妈妈住在安徽老家,并在那里上过两年小学。之后,他去了广东,和爷爷奶奶生活,以卖废品为生。在那里,他又从小学一年级上起。不过,二年级的时候,奶奶病了。于是,小佳跟着爷爷奶奶回到凤台老家,继续读二年级。但期末考试前,奶奶去世了,“我就辍学了。”
“我想上学,人家都上学,我也想上学。”小佳说,可他很快改了口,“算了,不要了吧,太贵。”他沉默了一会儿,紧接着又问了一连串问题,“可有学校不要钱的?”“伙食费可要钱?”“校服可要钱?”他瞅瞅记者,“我家里校服多,不用买了,我只想上学。”
不过,小佳看似简单的愿望,却并不容易实现。房东范师傅说:“他妈妈沈某也挺不容易的,听说一个人打两份工。”小佳说,妈妈每天凌晨三四点才回家,往往睡一个多小时就离开,“回她另一个家了。”妈妈每次回家和离开,小佳都会醒来,特意看一下她手机上的时间。
咋办
妈妈联系不上
社区民警、好心邻居为他提供帮助
让记者惊讶的是,当问到小佳妈妈的姓名、电话号码时,孩子居然摇摇头,“我不知道。”他不知道的,不止这一点,包括自己的生日、爷爷奶奶的姓名,他一概不知。“妈妈没有说过。”
昨天,记者向房东范师傅打听沈某的电话,范师傅说,沈某确实留过电话给他,但号码已经找不到了。
昨天下午3点多,现代快报记者带小佳来到迈皋桥派出所。周警官根据小佳提供的信息,没有查到小佳妈妈的联系方式。不过,根据小佳提供的老家地址,周警官与安徽省凤台县丁集乡派出所取得了联系。对方提供的信息显示,该乡耿王村的确有小佳的信息:小佳的父亲、奶奶已经死亡,爷爷、叔叔在广东打工,但没有他们的联系方式。
家人联系不上,小佳该怎么办?周警官表示,目前小佳可暂住在十字街,他会把小佳的情况告诉社区民警,由民警与社区联系,对小佳加强关注。目前小佳的母亲享有小佳的监护权,在现有情况下,警方无权剥夺其监护权,不过下一步警方可以继续联系沈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尽到抚养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十字街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小佳不是本地人,但社区与社区民警将会关注他,尽量提供帮助。
当地村委会
孩子妈妈
不愿放弃抚养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与小佳的老家——安徽省凤台县丁集乡耿王村村委会取得了联系。村委会负责人称,小佳两岁多的时候,其父亲因车祸身亡,今年初他奶奶又亡故了。奶奶去世后,小佳随妈妈沈某生活。“他妈妈改嫁了,又生了一个孩子。她现在的丈夫在南京打工,所以她把小佳也带到南京去了。”
这名负责人说,小佳父亲因车祸死亡,当时拿到了一笔8万多元的抚恤金。为了这笔抚恤金和小佳的抚养权,小佳妈妈沈某与小佳的爷爷闹过矛盾。后来经过调解,8万多元钱由爷爷保管,待小佳成年后用在小佳身上。在成年之前,如果小佳生病等,小佳妈妈可以向小佳爷爷要钱。
村委会负责人说,小佳爷爷曾提到过由他抚养孩子,但小佳妈妈不同意。由于小佳的家庭条件比较困难,近两年当地为小佳办了低保。“每个月不到200块钱,年底打到他妈妈的存折上。”
律师
孩子妈妈
虽未完全尽到义务
但还构不成遗弃罪
有邻居称,小佳妈妈的这种行为涉嫌遗弃罪。对此,北京宁联(南京)律师事务所左迎春律师说,构成遗弃罪的条件是情节比较恶劣。根据沈某现有的情况,尚不能认定沈某达到了犯罪的程度。不过,她显然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对此警方、社区、民政等部门应加强监管。
有人提出,沈某已经不适合作为小佳的监护人。对此,左迎春称,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前提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目前看来,沈某有监护不力的情节。但要剥夺其监护权,需要一定的法律手续,如法院判决等才能生效。
小佳到底想不想和妈妈一起生活呢?小佳的回答很坚定,“想!她是我亲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