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0版:环省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3年8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重大疾病补偿比例达71.68%
徐州市上半年累计补偿6825人次

  徐州市卫生局昨日举行了“全面实施农村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今年上半年,全市20种重大疾病病人累计补偿6825人次,补偿5090.73万元,实际补偿比达到71.68%。徐州市规定重大疾病实行按疗程限额收费、定额补偿,一般参合病人的全年住院补偿上限为15万元,医疗救助对象达到17.5万元,农村重大疾病患者则不受限制。

  据徐州市卫生局副局长胡传峰介绍,2011年,徐州在丰县、邳州市开展提高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2012年扩大到妇女乳腺癌、妇女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种疾病。今年3月1日扩大到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甲状腺机能亢进、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血友病和Ⅰ型糖尿病等20种疾病。纳入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的疾病,实行限额收费定额补偿,新农合的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纳入医疗救助的农村重大疾病患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其中70%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农村医疗救助支付20%。

  据统计,2012年,徐州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宫颈癌、妇女乳腺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类重大疾病累计补偿1380例,补偿比达到76.23%。今年上半年,全市20种重大疾病病人累计补偿6825人次,补偿5090.73万元(新农合补偿4922.10万元、医疗救助补偿79.84万元、其他补偿88.79万元),实际补偿比达到71.68%。

  为方便就医,徐州市规定病人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确诊、符合重大疾病救治标准的,由市级医院为病人直接办理建档手续,经县合管办审批后,就可以享受农村重大疾病补偿待遇,出院时可以按照农村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报销住院费用。转诊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按照农村重大疾病报销标准报销,报销比例为70%。 刘清香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