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苏州市民政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姑苏区将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和工作经费标准,其中,书记(主任、站长)工资3200元/月,副书记(副主任)工资2800元/月,其他工作人员工资2700元/月,书记兼主任的工资3500元/月。
此外,每人每年有6000元标准的考核奖励经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社区工作人员,分别给予100元/月、300元/月、500元/月的补贴。社区工作经费按不低于20元/人·年(上年度末社区总人口)标准拨付,每个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不低于5.5万元/年,每个社区工作站工作经费不低于5.5万元/年。
通知还明确,对社区工作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社工实际收入标准足额缴纳。蒋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