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新大都广场楼下的一块空地,变成了收费停车场,一度让多名业主深感不满。随后,业主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多次起诉,但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现代快报曾报道此事(详见2011年12月1日封11版)。近日,新大都广场和城管部门经协调,终于达成一致:停车场“交还”给新大都广场。 现代快报记者 刘旌
回顾
空地被占,业主把管理部门给告了
这件事说来话长。
2009年4月,新大都广场业主曹先生(化名)发现,大楼与东侧的道路间有一块宽约6米、长约30米的空地,能划出十几个停车位,可这块地却是收费停车场。他咨询后得知,这块地是由原白下公安分局管理。
“这是我们大楼的地盘,为什么还要给别人交钱?”随后,曹先生等几名业主,以业委会的名义,给南京市公安局发函,要求立即停止占用。此举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他们开始委托律师打官司。
在接下来的一年多里,曹先生等人连续状告了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原白下区停车办等部门。但最终,要么是因法院没有立案,要么是因诉讼主体有问题,案件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直到2012年1月1日,停车办正式由公安部门移交至城管局管辖,这块停车场的“身份”问题还是没解决。随后,新大都广场物业管委会又将南京市城管局告上法院,要求信息公开。
进展
法院调解, 城管将停车场“归还”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在法院的协调下,南京市城管局相关人员和新大都物业管理委员会达成一致意见:城管局将这块地“还”给新大都广场。至此,原告撤诉。
江苏卓亚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海涛认为,这一结果实属“众望所归”。不过,他还提出,既然城管局将这块地给了新大都广场,从一定程度上就表明这块地属于新大都。“那这是不是意味着,之前给公安、城管收走的停车费,应该把部分收益还给新大都广场?”
不过,对于这一协调结果,秦淮区停车设施管理分中心主任刘长卫却表示:“有点委屈。”据他介绍,在停车办移交给城管局前,这块地是由公安部门管理收费的,当时肯定有相关的审批材料,“我们没有对这块地进行任何的改变,却说我们占用了业主的停车场,这从道理上也说不通。”
据他透露,在双方达成协调方案前,他们曾提出,将部分停车收费补偿给新大都广场,但最终没有选择这套方案。他表示,之所以最终做出让步,主要还是考虑到新大都广场的车位比较紧缺,还是为了方便市民停车。不过,他认为,这块地严格来说还是应该属于公共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