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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7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都市圈圈网
状元楼里的64个 “黑户”
■徐州第一座高层住宅楼一楼两卖■销售前,开发商以职工名义向银行抵押贷款 ■抵押后,几十户业主10多年办不了“两证”,落不了户口
  状元楼还是那座状元楼,但它已成了64户业主的心中之痛
  本版摄影 现代快报记者 刘清香
  虽然打赢了官司,但还是办不了“两证”
  业主们经常在一起商讨如何把“两证”办下来

  买房入住已11年,但鲁开江从没有感觉到,在自己所住的徐州状元楼,这座徐州第一个高层住宅楼里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房子。他所居住的房产在出售之前已被开发商以职工名义向银行抵押贷款,产权至今还抵押在债权人那里。和其他63户业主一样,因为一房两卖,他办不了两证,上不了户口,孩子入学困难。没两证,没户口(户口悬在原居住地),这64户人家差不多成了“黑户”。

  同时受害的还有上百名“被贷款”的开发公司职工,他们为开发商背黑锅,无辜地被列入金融系统黑名单,贷不了款,没法按揭买房,还经常会收到债权人的律师函。

  这一困局的制造者状元楼的开发商徐州建工房屋开发公司(下称建工开发)已资不抵债,而其母公司徐州第一建筑集团(下称徐州一建),已经破产。

  解开这一困局的突破口在于债权人拿到欠债,欠债拿到了,他们自然会发还产权。可是,钱从何来?

  现代快报记者 刘清香

  入住超十年

  64户业主拿不到产权证

  状元楼高25层,坐落在徐州市中心民主北路72号,面朝故黄河,背靠中心商圈。著名书法家尉天池撰写的“状元楼”三个大字镶嵌在楼体上,让高楼显得与众不同。

  状元楼共有两个单元,一梯四户,共计200户业主。65岁的费永莲是2单元2102室的业主,2002年,她卖了新生里的住房,支付约14万元全款买下状元楼的一套91平米住房。这些年,费永莲一直和女儿住在一起,因为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办不了,目前一家人的户口仍在外悬着,“户籍所在地没有住房,这里又办不了产权证,也没法落户。”费永莲说,外孙今年读三年级,因为没有户口,在入学时多缴了四千多元。2单元603室的业主侯秋华也是如此,一家人的户口至今悬在醒狮小区,外孙读小学,多花了一万多块。

  根据业主们的统计,状元楼两百户业主中,无法办理产权证的64户,均是全款购房,购房时间集中在2001年、2002年。业主杨杰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徐州建工房屋开发公司承诺三个月内办理两证,而其母公司徐州一建是当时徐州最大的建筑企业,有着国企背景,“当时想,不可能被骗,但后来发现我们还是错了。”除了孩子入学难,上不了户口外,这64户人家在退休养老、医保社保等诸多问题上都遭遇了困难。

  1单元204室业主谈永强,52岁,因为办不了产权证,无数次找到开发商、银行、政府监管部门。2010年11月,谈永强的产权证仍无着落,“自己付了全款买房,房子却不是自己的,着急,恼火。”在焦急和气愤中,谈永强突发脑溢血,虽经抢救保住了性命,但至今都半身不遂。“现在想看病没有钱,想卖房筹钱,没有房证房子又卖不掉。”

  根据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今年5月给业主的回复,徐州一建集团建工开发公司为筹集建房资金,将房屋假借职工个人名义办理按揭贷款,所贷款项被其母公司徐州一建挪用。之后,这批住房又被违规出售,造成“一房两卖”,而徐州一建建工开发公司未能及时偿还按揭贷款,造成业主无法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和“两证”。

  为借钱

  上百名职工“被贷款”

  因“一房两卖”而被卷入困境的还有徐州一建的“被贷款”职工。

  杜军(化名)是2011年退休的徐州一建中层干部,他还记得筹钱建设状元楼的场景,“1998年,状元楼刚刚建成,时任总经理李长军给机关干部、分公司经理开会,说要以职工的名义购房,然后抵押给银行贷款,所有人都必须在贷款手续上签字,不配合的免除职务,配合的给两百元奖励。”杜军说,当时房地产商品化刚刚起步,按揭贷款更是个新名词,在很多干部职工眼里,“无非就是走走形式,只要公司还在,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影响”,就这样,在公司强制要求下,有一百五六十名干部职工稀里糊涂地签了字。

  杜军贷款的是十四楼的一套住房,后来公司又按揭卖给了别人,“公司后来把这套房子欠银行的钱还上了,房主顺利拿到了产权证”。

  被贷款所带来的恶果,在徐州一建改制、衰落、宣布破产之后,开始显现。因为无法及时还款,造成银行上千万元的呆账,据曾任中层干部、公司副总的孙强(化名)称,至今仍有上百位老职工被列入金融系统黑名单,“虽然贷出来的钱被公司用了,但是是以职工的名义贷的款,公司还不上钱,职工跟着倒霉。”孙强说,“他们也经常到公司、政府那里信访,甚至有人扬言收回自己被贷款的住房。”

  老职工王红邦曾是分公司的副手,是一名被贷款的职工,当他们发现黑名单带来的恶果时,已经不可挽回了。“那时候徐州一建已经资不抵债了,根本没有钱还债。因为贷款手续上是我们的名字,我们就成了银行的追债对象,每个人都收到过律师函。”王红邦说,被列黑名单之后,他无法按揭购买住房,不能贷款,甚至申请信用卡都被拒之门外。孩子结婚的时候,他东挪西借欠了一大笔亲戚朋友的外债,全款买了住房。

  无辜业主维权

  十多年无果

  为了拿到产权证、甩掉黑锅,这十来年来,业主、职工从没停止过维权之路。在业主寄给各级主管部门的信件中,他们如此描述:“十来年来,我们无数次找到徐州一建理论,一开始他们躲避,后来就耍赖,称自己反正没有钱。我们数次不间断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其结果是大门进不去,领导不接见,等到领导接见日,又说不分管。我们只好到信访局,(信访局)开始答复徐州一建破产时给解决,现在破产已经接近尾声,但一点转机都没有。”

  64户无证业主,几乎每户的房门上都张贴过银行的催款通知,甚至一度责令其限期搬离。有的业主接到过被贷款职工的电话,要求他们让出房子,“因为房子产权是人家的”。“省吃俭用一辈子,全款买套房,住了十几年,居然还不是自己的。”业主鲁开江说。

  2005年前后,不少业主选择以诉讼的方式来维权,但结果是不了了之。2单元901室的业主杨杰,2006年起诉开发商徐州建工。在鼓楼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上,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建工开发)于90日内,协助原告杨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证。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办理权属证书违约金两万元。”

  2单元202室业主,78岁高龄的杨秀珍,曾数十次找到开发商讨说法均无果,一次和开发商工作人员争执时,当场晕倒。此后,女儿便不让她再去维权,而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我们胜诉,开发商还要赔偿违约金,但判决书都下达六七年了,依然如故。”7月27日,杨秀珍在家中向记者哭诉。杨秀珍在买状元楼的房子之前,曾有过一套四楼的住房,“因为年龄大了爬楼不方便,就想换房子。有一天,我女儿在报纸上看到状元楼大幅降价,就让我买了。”杨秀珍说,为了买房,她东挪西借,凑够了14万元全款,买了一套二楼住房,“这房子客厅没光线,大白天都要开灯,房间不通风,设计得很不合理。”

  2010年前后,1单元701室业主朱天秀起诉开发商的案件没有被法院受理,“从那以后,法院就不受理状元楼的案子了,即便之前判决了,也执行不起来,法院也很为难。”

  鼓楼区法院相关人士说,他们确实受理过状元楼的案子,但开发商及其母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根本无法完成执行工作。徐州司法界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商品住房刚刚在徐州兴起,各项法律法规不健全,“一房两卖”等违规违法现象众多,“如果放在当下,可能会追究不少人的责任。”

  抵押贷款

  被开发商母公司挪用

  状元楼的开发商是徐州建工房屋开发公司,这是一家上世纪90年代由徐州一建注资1080万元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有自己的法人代表。不过,徐州一建的退休中层干部杜军告诉记者,“实际上,建工开发并不独立,其所有重大决定,都是徐州一建的领导做出的,建工开发只是执行者。”

  建工开发曾是徐州市著名的商品房开发企业,开发楼盘包括绅士花园、圆梦花园、淮海食品城、坝山小区、樱花商厦、延民小区等。状元楼是延民小区的一部分,因为是徐州第一座高层住宅,而被独立命名。“状元楼应该算延民小区的5号楼,1号楼是徐州一建办公楼,2、3号楼是安置房,4、5号楼作为纯商品住宅对外出售。”

  状元楼的推出曾轰动一时,高层住宅那时是很新颖的概念,徐州一建领导也都觉得这座楼肯定会火,但是事实并非如此。1998年,状元楼被推出,最初定价每平米高达两千多元,一套住宅需要二三十万,这在当时是徐州最高房价。“因为定价高,销售缓慢,2001年左右价格降至1400元/平米。”除了价格高,孙强认为户型设计不合理,通风条件差,光照时间短,也是状元楼滞销的原因。

  建工开发在拿到状元楼预售许可证之后,由徐州一建负责人决定,以职工的名义购买住房,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都被公司挪用了,其实一开始很多人都知道,但大家都觉得公司的发展正红火,过几年还上钱就没事了。”

  此后,在状元楼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建工开发仍在进行房屋对外销售。“一开始签的是协议书,没有购房合同,开发商当时承诺一个月之后可以签合同,但是一拖再拖,很多人直到现在,手里也只有协议书和缴款收据,没有正式购房合同和发票。”在状元楼的销售时期,徐州一建陆续还了一部分贷款,不过直到现在仍有巨额贷款未能归还,成为银行的不良资产。

  徐州一建

  改制遭遇滑铁卢

  在状元楼对外出售的同时,2000年,徐州一建开始了股份制改革。徐州一建成立于1952年,是徐州最大的国有建筑企业。曾担任徐州一建副总的孙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当时改制采取的是全员股东制,公司两千多名职工,每人交一千块钱,成为公司股东,“公司拖欠的养老金、医疗费、工资,都被作为入股资本”。

  “回过头去看,徐州一建的改制是完全失败的。”孙强说,改制之后,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没有得到提升,因为他们和国有企业时期一样,对公司的运营生产,没有发言权。公司干部、领导、职工的思维方式仍是老一套,没有创新。”

  杜军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名义上是改制,从国企转变成民企,但实际上仍是国有企业的结构和管理模式。这一次并不彻底的改制,所遗留的问题在日后逐渐凸显。由于经营不善,在客户中信誉较差,改制之后,徐州一建开始走下坡路。2003年,时任董事长李长军远走国外,据当时接近他的人士称,在出走之前,检察机关曾找他谈话,谈话不久他就一声不响地走了。现今,李长军在国外生活得如何,无人知晓。

  2005年,徐州一建更名为江苏苏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苏润集团),业务范围、公司人员结构不变。2010年,苏润集团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截至目前,破产清算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孙强告诉记者,徐州一建改制之后遭遇滑铁卢,在破产清算时,总结为多种原因,“经营不善是很重要的一条,此外,改制之后,政府不再关照,许多公共建设工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对外发包。同时,民营建筑企业凭着包袱少、机制灵活、思想开放,开始疯狂抢占市场份额。”到2005年前后,徐州一建几乎已经没有项目可建,其全资子公司建工开发也全面陷入停产。

  破产清算中,经过对徐州一建的资产、债务进行核查发现,尚有八千万元的债务亏空无法填补。孙强作为企业留守高管,参加了债权人大会,会上形成的决议是,“优先解决职工问题,所欠的材料款等外债,都不再还了。”即便是职工问题,徐州一建仍无力解决。破产之初,杜军曾负责公司的信访工作,“每天都有数百名职工来反映问题,养老金没着落,工资拖欠,医保社保没缴。后来市政府多方筹集了三千万资金,才把职工的问题解决。”

  建工开发已资不抵债

  八千万亏空并不包括被贷款职工欠银行的债务,据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阎志成介绍,建工开发是一家独立企业,不在其母公司破产核算之列。阎志成说:“一建被贷款职工,共欠银行贷款本金1200万。”这笔债权目前已经被银行转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这家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业务范围包括“处置银行不良资产”。

  建工开发的办公场所是位于淮海食品城食品机械市场2号楼的一间只有几十平米的房子,如今这里除了总经理曹雪华外,只有三名工作人员,“他们平时负责接收原职工的诉求,把遗留问题收集起来,以便日后解决。”曹雪华告诉现代快报记者,2005年前后,公司就已经全面停产。“公司的钱基本上都被母公司挪用了,没有剩下什么,如今根本无力偿还贷款。”

  根据建工开发的工商注册信息,该公司仍是国有企业。徐州一建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是徐州建筑资产经营公司,今年五月,该公司并入徐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徐州市国资委下属单位。徐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四处处长栾绪国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徐州一建及其子公司建工开发均为民营企业,只是建工开发一直没有变更公司性质。不过,阎志成认为,根据工商注册信息,目前建工开发仍是国有企业。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刘茂通律师表示,建工开发企业性质的确定,不能以注册时的资金来源来确定,应以母公司在改制时对建工开发的处理意见为准,如果没有这方面的处理意见,那就默认为跟随母公司进行了改制,一同转变为民营企业。

  前景

  徐州城乡建设局:

  由政府部门协调

  解决“两证”问题

  孙强告诉记者,被贷款职工、无证业主,这一系列问题的根源都在这笔本金高达1200万的银行欠债之上,“只要把欠债还上,问题就迎刃而解,被贷款职工甩掉黑锅,住房业主顺利拿到两证。但是,钱从哪里来?肯定不能让被贷款职工出,他们并不是实际居住人,应该由政府出面解决。”阎志成亦认为,建工开发作为国有企业,这笔欠债只有政府接手才能解决。“政府方面也正和东方公司商谈,本金、利息到底该如何支付,尚无定论。”

  根据徐州城乡建设局的回复材料,苏润集团于2010年5月启动破产程序,破产预案中曾提及该按揭贷款的处理方案,但因属于以职工个人名义办理,故该款项未最终列入苏润集团破产清算范围,上述按揭贷款无解决途径。目前,破产清算小组、徐州市建筑资产经营公司等相关部门,正积极协助企业洽谈该款项处置问题,但由于资金缺口较大,一直未能解决。

  徐州城乡建设局给出的处理建议是,该局已建议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在苏润集团破产过程中,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出发,协调东方公司解决还贷问题,并由国土、房管部门协调解决实际居住户的“两证”办理手续。

  徐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四处处长栾绪国表示,徐州一建破产清算结束后,将计划对建工开发进行破产清算。至于市政府是否会拿出大笔资金,帮助企业补窟窿,尚不得而知。“我了解的材料可能还没有你(记者)多,这些事情都不太清楚。”记者连日多次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徐州业务部,提出采访要求,对方表示,他们只和债务人发生关系,婉拒了采访。

  

  律师:

  建工开发申请破产是解决途径之一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刘茂通律师表示,在目前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建工开发申请破产也是解决途径之一。“建工开发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成立破产清算小组,其中包括律师、会计、公司高层留守人员等,对方发布公告,召开债权人大会,通过破产提案之后,展开破产清算。最终,根据资产的清算结果,依据法律规定,偿还债务。”

  阎志成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建工开发破产是必然的事情,目前最紧要的是厘清究竟有哪些债务,债务规模有多大。除了拖欠银行贷款,建工开发还有诸多债务在身。“此外,能否申请破产还要根据银行的意愿,毕竟后者是债权人。”

  曹雪华虽为公司总经理,但面对债务规模有多大,她称:“这个我也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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