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与执法对象,似乎永远是一对“冤家”。双方的矛盾真的无法调和吗?渐被妖魔化的城管能否走出执法的尴尬?
城市需要城管,城市离不开城管,这是毋庸置疑的。
我们需要平等型城管。城管执法人员首先要放下身段,主动与执法对象进行平等交流,了解他们的诉求,解开他们的心结,消除他们的误解。
我们需要文明型城管。不可否认,城管这支队伍绝大多数是好的,只是少数不文明现象被放大后变成“一地城管出事,全国城管蒙羞”。我们看到,大多数冲突事件都是由粗暴执法引起的。面对弱势群体,更需要一种“亲和式”的文明执法,坚持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先教后罚、以教为主。多一些疏导途径,少一些强制堵截;多一些“亲情提示”,少一些行政处罚。
我们需要服务型城管。文明执法,要求转变执法理念,从管理到服务。从源头上化解城管和小商小贩之间的矛盾,必须给小商小贩一条出路。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尽力为小商小贩开辟新的经营场所,为他们能够在城市生存创造条件。
我们需要法治型城管。只有通过法律授权的方式,明确城管管什么、怎么管,才能保证行政权力的有效行使,改善城管执法的工作环境,从而走出城管执法的尴尬。
城管被妖魔化,受损的不只是城管本身,还有政府的公信力和百姓的幸福感。重塑城管形象,让公众理解、信任和支持城管,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文中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