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李勇 记者 胡玉梅)南京市将对生活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等6个区,且《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都认定为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10个少数民族其中之一的南京市居民,发放牛羊肉补贴。
为确保牛羊肉补贴首次发放工作顺利进行,昨天下午,南京市民宗局、财政局、民政局和人社局联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了部署。
根据《关于对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居民发放牛羊肉补贴的实施意见》,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居民的牛羊肉补贴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凡户籍在南京市6城区的少数民族居民都是补贴对象,每人每月享受12元的牛羊肉补贴,其中已享受相关少数民族副食品、肉价补贴和伙食补贴的,补足差额部分。
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1日到8月31日,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到所在社区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于当年12月份到社区一次性领取全年的牛羊肉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