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76万元购买一商铺,等了大半年却莫名“消失”了,业主将房产开发商告上法庭,最终开发商除了返还76万元购房款之外,还赔偿了购房者各项损失25万元。
2011年9月,石某夫妇和某房产公司签订合同,以109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一间上下两层的沿街商铺,并一次性付清了76万元购房款。
2012年3月,石某夫妇接到房产公司的通知称,4月初可以办理相关交房手续,可当他们按约来到房产公司时,却被告知他们购买的商铺已经“不存在”了。
原来,该栋房屋在交付前由相关部门验收时,因为消防通道建造不合格,石某夫妇所购买商铺的一楼所在位置已经被责令改建成消防通道,面积被公用分摊了。
今年3月,石某夫妇将房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房产商返还购房款76万元,并赔偿各项损失35.1万元。房产公司却认为,商铺被要求改建为消防通道不是公司的责任,属于不可抗力,且两年间房屋的增长价值并没有如石某夫妇所述的这么高,双方相持不下。
近日,在惠山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解除了购房合同,房产公司返还石某夫妇购房款76万元,并赔偿房屋升值及其他损失25万元。华茜 王臻 薛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