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中下旬的“钱荒”,使各类金融产品的收益率达到近年来高点。理财真的零风险吗?记者调查发现,今年来,金融消费领域风险频频,面临着金融机构地位强势、法律体系缺失、监管体系跑不过金融体系以及消费者维权成本高昂四重困境。
金融消费乱象丛生
89天保本理财年化收益率5.8%,35天保本理财年化收益率5.4%,7天短期理财年化收益率3.3%。“钱荒”使各类金融产品收益率达到近年来高点。
然而,理财并非“零风险”。近年来,金融产品亏损屡见不鲜: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日本股票和贝莱德世界金融基金(美元)亏损曾超过40%;星展银行去年底也被爆料一款QDII理财产品亏损近20%;南洋商业银行一款“南商中国源动力基金”运作至今的5年多时间里已经亏损34.86%。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高级法官杨路介绍,在司法实践中,金融权益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其一,金融机构在格式条款合同制定过程中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尤其是免责条款在销售过程中很少向消费者提及。其二,风险提示缺失,对金融风险三缄其口,误导消费者。其三,在具体的违约和责任上不太明确。
金融消费者权益亟待保护
记者调查发现,金融消费面临四重困境:
第一重困境:金融消费交易地位不对称,消费者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
第二重困境:法律体系缺失,消费者保护制度有待建立。
第三重困境: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监管出现“空窗期”。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周皓指出,在金融创新深化改革过程中,新的金融产品不断出现,一些新的金融产品比如P2P、网上银行、支付宝等都面临“一行三会”都不监管或都监管的可能性,这种情况考验的是“一行三会”之间良好的协调机制和沟通机制。而在法律专家看来,法律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和层出不穷的金融产品相比,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个“空窗期”如何实现对金融权益的保护,是个亟待关注的问题。
第四重困境:消费者维权成本高昂。专家指出,消费纠纷发生后,消费者一旦投诉不成,就需要进入司法程序,所付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往往得不偿失,使得不少消费者只好吃“哑巴亏”。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