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正式启动
对欧盟葡萄酒双反调查
7月1日,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36号、37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葡萄酒进行双反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补贴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副司长刘丹阳回应称,启动葡萄酒“双反”调查并不是针对光伏案的报复措施,而是“根据国内葡萄酒产业申请以及中国相关法律和程序开始的正常贸易调查”。
据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