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家庭农场获政策扶持
武进工商局与武进区委农工办日前联合发文,下发《常州市武进区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版本。
该《办法》确定申报主体为具有两名以上固定农业生产劳动力的家庭,农场主为具有农业生产能力的农民或农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业大专院校的毕业生,且具有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较为稳定的土地经营权,土地流转期限不得低于5年。
申报农场负责人可持《武进区家庭农场推荐登记表》,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经工商登记并备案的家庭农场,按照产业类型和规模可以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喻慧娟 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