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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都市圈圈网
越南景点“搬”到了老挝?
“旅游指南”摆乌龙,书店被驴友告上法庭

  68岁的孙先生退休后热衷自助游,去年12月底,当孙先生按一本《东南亚旅游指南》(以下简称“旅游指南”)去老挝万象自助游时发现,书中记载的自己感兴趣的3个景点都不在老挝,而在越南。“旅游指南”上这一“乌龙事件”,把孙先生的旅游计划全部被打乱……薛晟 夏倩

  摆乌龙:跟着“指南”走,孙老伯很窝火

  2012年12月,孙先生在一知名书店购买了一本“旅游指南”,仔细阅读后,他为自己制定了一个从先游玩老挝“巴亭广场、独柱寺、还剑湖”3个景点,然后到缅甸仰光的15日出国游计划。

  一切准备就绪后,今年1月1日,孙先生到达老挝万象。依据预定的行程,3日孙先生租了辆自行车,准备前往“巴亭广场”。

  可让孙先生纳闷的是,自己兜兜转转一圈,也没找到“旅游指南”中提到的景点,经询问他才得知,万象根本没有巴亭广场、独柱寺和还剑湖3个景点,这3个景点在越南。

  孙先生有点失落,接下来他又按计划去仰光,但在买飞机票时,售票员却告诉他,万象没有直达仰光的飞机,除非去曼谷或昆明转机。这让孙先生愣住了,“书中明明写着‘晚上住宿万象,早餐后前往仰光,并游玩景点’,如果没有直达飞机,怎么能当天到仰光游玩呢?”他只得临时更换了旅游计划,在万象的其他景点玩了几天。

  1月6日,孙先生无奈乘大巴回到昆明,由于事先买的15日飞无锡的特价机票不能改签或退票,孙先生只能滞留在昆明,等到15日再返回无锡。

  讨说法 一怒告书店,出版社出面认账

  想到都是因为被“旅游指南”误导,才让自己精心计划的一次出国游,最后变成被人笑话的“乌龙事件”,感觉被欺骗的孙先生将书店告上了法院,要求其退还购书款、交通损失及住宿餐饮等共计4700元。

  孙先生认为,自己仅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考虑到出版社远在北京,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孙先生选择和自己购买“旅游指南”的书店打这场官司。

  作为被告的书店方提出,涉案图书属于正版书籍,导致孙先生损失的对象是图书中所记载的内容,而对图书内容负有审核注意义务的是出版社,且图书记载的内容属于智力成果,不在产品范畴之内。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决定组织调解。在与出版社取得联系后,出版社主动向孙先生赔偿了4700元,并就书中内容错误部分向孙先生进行道歉,书店也表示以后会积极做好消费者与出版社的桥梁作用,孙先生对此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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