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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应开罚“未婚妈妈”:
规定早有 如今细化
“未婚妈妈”和“小三”会面临经济处罚?武汉日前公布《武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征求修改建议,其中一些规定被外界认为是向“未婚妈妈”和“小三”开罚。武汉市卫计委6月2日回应称,新规中没有明确提到“小三”和“未婚妈妈”,此次修改是为适应社会新形势、加强计生执法力量。
《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对方有效证明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应依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缴纳社会抚养费。武汉市卫计委法规处人士说,“第二十六条”是新增内容,也是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涉及违法生育规定的重申和细化。据新华社新媒体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