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是服装厂的“小裁缝”,每个月收入有两三千元,但却沉溺网吧。当他身上只剩下40多元时,他想到了抢劫。在江苏仪征一家服装店内,在遭到19岁女营业员反抗后,他将裁剪刀捅入了女营业员的颈部,导致其死亡。在接受审判时,他不断辩解自己是失手杀人。不过法院驳回了他的辩解,判处其死刑。近日,他被押往刑场,执行死刑。
2011年10月14日下午,19岁的江苏仪征女子小赵在仪征繁华路段国庆路上的一家服装店当营业员,遭到劫匪抢劫遇害。经过法医鉴定,小赵被人用刀划、捅颈部,导致颈部大血管破裂,急性失血死亡。36小时后,警方在镇江将嫌疑人曹某抓获,当年他只有21岁。这个来自安徽宿州的“90后”交代,其作案动机是抢钱上网。
曹某家中弟兄三人,他排行老二。案发前,他在仪征一家服装厂上班,是个小裁缝。2008年开始,他沉溺网络。案发前三个月,曹某便没再上班,也不在厂里的宿舍住,而是吃住在网吧,到案发前,他6000多元的积蓄只剩下40多元。“他需要钱上网,于是想到了抢。”民警说。
2011年10月14日19点左右,曹某带着自己工作用的裁剪刀进了小赵所在服装店。他佯装购物,结账时拿出裁剪刀威逼小赵交出财物,在遭到反抗后,他一刀捅进了小赵的颈部,然后抢走店内现金1000多元和部分衣物逃匿。
去年3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曹某。在庭审中,曹某再三表示,自己不是故意要捅小赵的。他的辩护人甚至提出,当时曹某是在惊慌之中,捅向小赵,致使小赵受伤死亡,属于误伤。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曹某的行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后果极其严重”,最终判处其死刑。
今年5月10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曹某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通讯员 李大友 李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