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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5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都市圈圈网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下月起扎口发布
随意“谈天说地”,至少罚一万

  昨日,记者从无锡市气象局获悉,无锡将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无锡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如果有单位或个人擅自对外发布Ⅰ级、Ⅱ级台风、暴雨等强化预警气象灾害信息的,可处以最低3万、最高5万的罚款。

  据无锡市气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所称气象灾害包括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连阴雨(雪)等灾害。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包括:气象灾害的种类、强度、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发展趋势、影响区域、防御指南;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名称和图标,预警信息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单位名称、发布时间等。

  办法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作了明确规定,学校、社区、商场、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利用电子显示装置以及其他有效设施,适时传播气象主管机构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办法还首次明确了一旦发生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达到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需要向社会强化预警的,无锡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向市应急管理机构提出建议,由市应急管理机构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对擅自向社会发布台风等强化预警气象灾害信息的个人或机构,气象主管机构可以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机构或个人擅自向社会发布其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气象主管机构可根据规定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信息传播机构未按照要求播发或者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传播虚假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唐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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