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院长刘小冰教授:应该说,在这个问题上,地方政府要负主要责任。当地政府往往对民意没有提供正常的管道加以吸收。民意进入不了决策程序,又无相应的回应机制。
政府该硬的要硬,该软的要软。然而,在上马PX项目等问题上却是该软没软。而由于正当性的缺失,所以一些地方政府本身就“虚”,自然是一“闹”就停。这也会带来问题:在类似垃圾焚烧场选址等公共决策上,本该理直气壮,却也一“闹”就停,这是该“硬”的不“硬”。
说到“协商解决问题”,正常应通过人大审查、政协协商、社会媒体等参与讨论。值得思考的是,是不是用尽了协商的方式?如果不“闹”的话,是不是还有别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现代快报记者 刘方志 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