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尊重孩子
镇江丹徒市民赵先生没有想到,儿子赵鑫(化名)会因为在校期间受到老师言语侮辱的刺激,患上了精神分裂症。近日,镇江丹徒法院审结了这起一般人格权纠纷,判决赵鑫所在学校对其作出赔偿。
通讯员 孙雪萍 吴婷
现代快报记者 林清智
被老师称作“小瞎子”,孩子精神失控
今年9岁的赵鑫右眼患有先天性的弱视,屈光矫正后右眼视力仅为0.3,对阅读造成一定影响。每次家长会时,赵先生都会和班主任陈某打招呼,希望老师能多照顾照顾赵鑫,教育班级其他同学不要歧视和欺负赵鑫。陈某每次也都爽快地答应。
今年3月4日,赵先生突然接到陈某的电话,说赵鑫出现了一些异常举动,让赵先生赶紧到学校把赵鑫接回家。
赵先生急急忙忙赶到学校,看到赵鑫情绪激动,在教室大喊大叫,十分狂躁,与平日内向听话的他判若两人。
当晚,赵鑫睡梦中也多次惊醒哭闹,第二天一早,赵先生就立即将赵鑫带到医院进行了治疗。经诊断,赵鑫所患为儿童精神分裂症。
为什么儿子好好的上学去,在校期间会突发精神分裂症?通过向其他学生了解情况,赵先生大致了解了当天发生的事情:当天上午全班同学在教室门口排队准备做早操时,赵鑫身旁两个男生打打闹闹,撞到了赵鑫身上,赵鑫本能地将他们推开,陈某看到后大声斥责了一句:“赵鑫你干吗?小瞎子能耐挺大的么,还打人!”闻此言,在场的同学哄笑一团。赵鑫则羞愤难当,愤怒地跑回班级痛哭。等同学们做完操回来,发现赵鑫将黑板画得乱七八糟,精神状况也出现异常。
家长告上法院讨说法,学校不同意赔偿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赵鑫的病情有所好转,但是他再也不愿意回到原来的学校上学,声称“很害怕”。赵先生认为,赵鑫是在校期间受到陈某言语上的侮辱患病的,应当追究陈某责任,故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
在收到丹徒法院送达的应诉材料后,陈某书面辩称,承认说了刺激赵鑫的话,但自己是在履行职务的时候做出上述行为,因此申请将所在的学校增加为被告,该要求得到法院支持。
开庭时,校方声称不能证明赵鑫的病情和陈某的刺激有必然联系,因此不同意赔偿。
赵先生申请鉴定后,鉴定机构得出结论:确认赵鑫所患的是儿童精神分裂症,无法确定具体发病原因。这种精神病一般由遗传因素、病前性格特征、受到讽刺或委屈等精神因素诱发等原因造成,但通常为外界强烈刺激所致。结论是无法确定赵鑫患病与陈某的刺激有直接因果联系,但可以认定陈某的言辞对赵鑫的疾病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判决:老师有责任,学校赔偿11万多元
负责本案审理的陈宁法官认为,鉴定报告虽不能证明陈某对赵鑫的言语刺激与赵鑫患病有直接联系,但如果不是陈某言语刺激的外力促进,赵鑫不可能出现精神分裂,因此认定陈某的言语侮辱是赵鑫患儿童精神病的重要原因。陈某身为教师,对学生进行辱骂,侵犯了赵鑫的健康权和人格尊严的权利,因其是在履行职务中的行为,故责任应当由陈某所在的学校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该小学赔偿赵鑫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112378.68元。
多说几句
在这起案件中,那位老师虽然并没有承担赔偿责任,但他失去的会更多。一个不尊重学生,不爱学生的老师,是不可能赢得学生的尊敬的,他承受不起“老师”这个神圣的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