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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5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最高法副院长沈德咏谈冤假错案:
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
  沈德咏 资料图片

  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德咏在《人民法院报》上撰文,专门针对冤假错案进行了剖析。以下为作者部分观点:

  纵观已发现和披露的案件,冤假错案的形成主要与司法作风不正、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以及追求不正确的政绩观,包括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有很大关系。

  观 点

  1

  应当说,现在我们看到的一些案件,包括河南赵作海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审判法院在当时是立了功的,至少可以说是功大于过的,否则人头早已落地了。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和压力,法院对这类案件能够坚持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已属不易。

  观 点

  2

  法官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是极为罕见的,在我国现实情况下,冤假错案往往是奉命行事、放弃原则或者是工作马虎失职的结果。

  观 点

  3

  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同时在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防范冤假错案的意识,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

  观 点

  4

  现在出现了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律师不与公诉人对抗,反而同主持庭审的法官进行对抗,甚至演变成了“对手”,律师要“死磕”法官,深层原因在哪里?要进行深入分析。个别律师不遵守规则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但法官是否也存在小题大做、反应过度的问题?

  观 点

  5

  不要过于苛求“命案必破”。少数案件破不了、抓不到、诉不了、判不了的情形是客观存在的,这个时候正确的做法只能是该撤案的撤案、该不起诉的不起诉、该判无罪的判无罪,绝不可做“拔到筐里都是菜”的事。

  观 点

  6

  任何形式的联合办案都有可能埋下冤假错案的祸根,必须要坚决摒弃,任何程度的迁就、照顾都有可能酿成大错,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必须坚决杜绝。据《人民法院报》

  观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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