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费用从哪里来,之前一直没有定论。近日,南京市政府正式出台《南京市主城六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意见》,明确政府自建和“无主”小区,二次供水改造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而其他小区的改造费用,由政府、企业、供水单位三方共同筹集。
据悉,主城572个二次供水小区改造,工程约需10.5亿元资金,改造计划分两年完成,今年改造286个小区,各区的改造计划已经排出。
实施意见指出,主城各区政府是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的责任主体。市、区两级政府建设的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廉租房,以及由于建设单位倒闭、破产等原因处于弃管、失管状态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全部由市、区两级政府承担,这部分改造资金共计2.22亿元。
对于“有主”的小区,意见明确,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自建房(自购房)、房改房和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商品房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由三方负责,其中相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原房改房单位、房地产企业承担1/3;供水单位承担1/3;市、区两级政府承担1/3。
南京市供节水管理处处长金勇军介绍,老旧二次供水小区的供水设施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状况不容乐观。很多老旧二次供水小区未按规定做到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水池、水箱一次,由此导致的二次供水水质安全隐患凸显,水资源严重浪费,而此次改造,正是让二次供水这个“最后一公里”的“城市通病”在南京得到根治。
意见明确,二次供水改造所涉及的供水用户,并不需要承担设施改造工程费用,只需按照物价部门规定向供水单位交纳 “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改造费用(250元/户)。标准化改造移交后,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电费仍由受益人承担,按原渠道纳入物业公用水电费项目,由物业向业主收取。
现代快报记者 刘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