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已使5000多人受益
快报讯(记者 毛丽萍)2011年3月,江苏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制度,并实行统一政策、统一管理、专业机构运营、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救助基金垫付总额已达1.32亿元,其中,垫付抢救费1.3亿元,5000多名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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