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就是离婚。双方协议、民政批准、发放了国家法律文书——离婚证,何来造假?”——江苏:假离婚更改房主后,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当初协议无效要复婚的,不予支持,陆德峰直言
江苏公共频道
《老陆读报》
主持人陆德峰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