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的调查,8日,*ST大地发布公告称于7日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绿大地公司和何学葵等人的行为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原公司董事长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原公司财务总监蒋凯西、财务顾问庞明星、出纳主管赵海丽等多人也分别被判处6年至2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然而这家被判欺诈发行股票罪名成立的上市公司复牌后却是直接涨停,不禁让人唏嘘。现代快报记者 刘芳 综合新华社
虚假业绩蒙混上市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7年6月,何学葵、蒋凯西共同策划让绿大地发行股票并上市,安排赵海丽、赵海艳登记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7000万元、虚增收入近3亿元。绿大地招股说明书中包含了上述虚假内容,非法募集资金达3.4629亿元。
而2005年至2009年期间,绿大地为达到虚增销售收入和规避现金交易、客户过于集中的目的,利用银行空白进账单,填写虚假资金支付信息后,私刻银行印章加盖于单据上,伪造各类银行票证,并且还采取伪造合同、伪造收款发票等手段虚增公司资产和收入,多次将上述虚增的资产和收入发布在绿大地的半年报告及年度报告中。
“造假公司”复牌涨停
这场历时两年的绿大地欺诈发行案,以绿大地被处罚金1040万元,绿大地原实际控制人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60万元而暂告一个段落。而随之而来的复牌表现,让*ST大地在资本市场上又开始“欢腾”起来。截至18日收盘,*ST大地股价报收13.16元,涨5.03%。
而*ST大地日前发布的公告还显示,该公司已于2012年12月19日收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予的2012年生产扶持资金1307.2万元。
1040万元的罚金,甚至低于地方政府给予的年度财政扶持资金。而资本市场对*ST大地欺诈发行案判决后复牌的反应则是:开盘强势涨停。对待绿大地这样一个欺诈发行的公司,不论是地方政府,还是资本市场,都给予了极大的宽容。
“从轻发落”激发投机
一位分析师认为,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政府要维稳,一旦绿大地难以为继,后续带来的投资人追溯受损权益行为可能产生社会稳定问题;另一方面则源于资本市场不成熟、投资人不理性。
*ST大地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已由何学葵变更为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涉案人员已离开公司。但是,新股东结构和新管理层能否让绿大地彻底走出欺诈泥潭,理顺资产情况,还需要市场和时间的检验。然而,投资者似乎并不在乎过往的欺诈历史,仍然追捧*ST大地。
这位分析师认为,花卉、园林行业前景好,而且上市公司很少,因此*ST大地具有一定的稀缺性。而罚金过少、政府补贴,更是给投机者打了一剂“强心针”。